由于全球氣候變化,近年來各地極端天氣頻發,嚴重影響城市生產生活,提升城市韌性成為全國各大城市面臨的緊迫議題。結合平急兩用理念,對地上的廣場、綠地、高架,地下的車庫、隧道,以及湖泊等多種應急雨水調蓄設施開展形式研究,提出應用場景、實施要點和運維建議,以期為保障城市安全、減輕內澇災害影響、增加城市韌性提供技術支撐。
一、地上式平急兩用雨水調蓄設施
(1)廣場平急兩用雨水調蓄設施
主體設施為位于城市內的各類型城市廣場,利用下沉空間或通過增設臨時圍擋設施而形成的調蓄空間。圍擋設施可采用密封防水膜、擋水板等,根據廣場功能可選用固定安裝或移動式安裝。調蓄水深宜綜合考慮擋水設施的材質、連接方式等因素,通過經濟技術比較后確定,池體有效水深一般為0.5~ 1.5 m。調蓄設施應設置疏散通道和警示牌。
廣場平急兩用雨水調蓄設施應設置專用雨水入口,進水位置應根據極端天氣時積水情況、調蓄設施位置和周邊環境綜合確定。入口標高宜高于匯水地面,并通過數學模型模擬計算確定。廣場平急兩用雨水調蓄設施進水可采用地表漫流進水、管道溢流進水、水泵提升進水等方式。雨水蓄后排放可單獨或綜合采用重力放空、虹吸排水放空、水泵放空等方式。在應急使用后,應有序開展蓄后維護,及時恢復廣場的日常功能。主要包括:臨時擋水設施、進出水泵及配套管道的拆除,場地消毒、清潔,儲備物資復位,以及廣場日常設備的檢修等。

圖1 雨水臨時圍擋示意圖
(2)操場平急兩用雨水調蓄設施
主體設施為操場下沉空間或通過增設臨時圍擋設施而形成的調蓄空間(見圖1)。新建學校操場宜采用下沉式建設及固定安裝的擋水設施;已建學校操場根據實際情況,增設固定安裝或移動安裝的擋水設施。擋水設施可采用密封防水膜、擋水板、高強度玻璃墻等。
操場平急兩用雨水調蓄設施的進出水方式、蓄后恢復等要求與廣場設施基本一致。考慮到教學區域安全需求,使用時間建議在寒暑假期間。
(3)綠地平急兩用雨水調蓄設施
主體設施為利用綠地空間形成的臨時調蓄設施。新建低洼綠地內宜種植耐淹植物。綠地調蓄設施可利用下凹式綠地臨時蓄水,下凹深度應根據設計調蓄容量、綠地面積、植物耐淹性能、土壤滲透性能和地下水位等合理確定;也可在綠地周邊增設應急圍擋進一步增大調蓄容積,臨時擋水設施宜提前預埋相應基礎裝置,調蓄時可快速啟用。當調蓄的水質較差時,可鋪設防滲膜,減少對綠地環境的影響。調蓄設施的水深宜結合綠地、市政道路的豎向布置等因素綜合考慮,綠地調蓄設施的調蓄水深一般為0.5~1.5 m。
進水優先采用地表漫流進水方式,也可為管道溢流進水和水泵提升進水等。調蓄雨水的排空時間不應大于綠地中植被的耐淹時間。
綠地平急兩用雨水調蓄設施在使用后,應及時進行蓄后恢復,以便復原綠地的使用功能,主要包括:進出水泵及配套管道的拆除,植物狀態評估及恢復,相關設備的檢修,儲備物資復位等。

圖2 高架下平急兩用雨水調蓄設施立面示意圖
(4)高架下平急兩用雨水調蓄設施
主體設施為在城市各類型高架道路下部,通過下沉空間或增設臨時圍擋設施而形成的調蓄空間(見圖2)。新建高架下調蓄設施宜采用下沉式建設及固定安裝的擋水設施;已建高架下根據實際情況,增設固定安裝或移動安裝的擋水設施。擋水設施可采用密封防水膜、擋水板、高強度玻璃墻等。調蓄設施的水深宜綜合考慮高架安全性、擋水設施的材質、連接方式、區域內澇風險等因素,經技術經濟比較后確定,池體有效水深一般為0.5~1.5 m。調蓄設施應設置疏散通道和警示牌。
高架下調蓄設施宜設置專用雨水入口,并應在極端天氣過后及時放空。在應急使用后,應有序開展蓄后維護,及時恢復高架下部空間的日常功能。
二、地下式平急兩用雨水調蓄設施
(1)地下車庫和地下體育設施平急兩用雨水調蓄設施
主體設施為由地下車庫或地下體育設施組成的地下調蓄空間。
結合新建地下設施同步建設的平急兩用雨水調蓄設施,應根據地區防災規劃和土地出讓條件要求,對地下車庫結構按雨水調蓄工況的荷載進行受力設計復核,地下車庫內各類設施按滿足耐淹水或可盡快恢復的標準建設,變電所、消防泵房和污水泵房等附屬設施不得位于調蓄空間的同一層(見圖3)。

圖3 地下車庫平急兩用雨水調蓄設施立面示意圖
對已建地下車庫或地下體育設施進行改造形成的平急兩用雨水調蓄設施,變配電等設施不得與調蓄空間處于同層,改造建設前須經結構等專業評估,并對地下室內各類設施按耐淹水標準或可以盡快恢復的標準復核。
地下車庫或地下體育設施的平急兩用雨水調蓄設施可采用局部圍擋式或整層利用式。進水位置應根據極端天氣時積水情況、調蓄設施位置和周邊環境綜合確定。有條件的地下停車庫可設置AGV車輛搬運機器人。雨水調蓄設施應在極端天氣過后及時放空,以水泵放空為主。
地下平急兩用雨水調蓄設施在使用后,應及時進行蓄后恢復,以便復原地下車庫或體育設施的使用功能。主要包括:進出水泵及配套管道的拆除,場地消毒、清潔,通風換氣、有毒有害氣體的檢測,主體結構、地下功能評估及復位,相關設備的檢修,儲備物資復位等。
(2)民防工程平急兩用雨水調蓄設施
主體設施為由民防工程組成的地下調蓄空間。電站、水庫、地鐵等生命線或重要設施內的民防工程不得用做民防平急兩用雨水調蓄設施。結合地下室修建的民防設施,可參考地下車庫平急兩用雨水調蓄設施建設要求,并不得影響內部供電、供水、通風等生命線工程。
(3)地下隧道和下立交平急兩用雨水調蓄設施主體設施為由地下隧道或下立交組成的地下調蓄空間。
結合新建地下隧道或下立交同步建設的平急兩用雨水調蓄設施,應根據地區防災規劃要求,在有需要進行平急兩用雨水調蓄的區域,對地下設施結構按雨水調蓄、未調蓄雨水等工況的荷載進行受力設計,各類地下設施按滿足耐淹水或可盡快恢復的標準建設,變電所、消防泵房、雨水泵房等附屬設施不得位于調蓄空間內。
對已建地下隧道或下立交進行改造形成的平急兩用雨水調蓄設施,改造建設前須經結構等專業評估?,F澆整體式襯砌結構(多為明挖法修建),可根據地區防災規劃要求,對其結構按雨水調蓄工況的荷載進行受力設計或復核,各類設施按滿足耐淹水或可盡快恢復的標準改造;預制裝配式襯砌結構(多為盾構法修建),不應進行雨水調蓄設計。變電所、消防泵房、雨水泵房、廢水泵房等附屬設施不得位于調蓄空間內。對地下隧道或下立交內各類設施按耐淹水標準或可以盡快恢復的標準復核。
利用隧道或下立交已有空間調蓄的,調蓄水深根據隧道和下立交高度確定,并預留超高。地下隧道或下立交平急兩用雨水調蓄設施應當有組織地進水,在使用后及時用水泵排空。蓄后應及時恢復原有通行功能,除清洗通風外,還應對主體結構和交通功能進行評估及復位。
三、湖泊平急兩用雨水調蓄設施
主體設施為利用湖泊自身調蓄空間形成的臨時調蓄設施。新建湖泊應在規劃設計階段,分析周邊的易澇點、地勢低洼地帶的積水風險,在湖泊深度上預留一定的余量作為臨時調蓄容積使用。已建的湖泊在汛期須密切關注氣象預報,在超標暴雨前對湖泊水位進行預降。湖泊平急兩用雨水調蓄設施的平面布局和規模應根據其功能定位、地形地貌、區域排水防澇、防洪和水系規劃、景觀要求等因素確定。湖泊護岸、護坡設計,應滿足調蓄水位變動對結構的要求,護岸、護坡和雨水管渠出水口的結構設計應相互協調,可設置應急圍擋,提前預埋相應基礎裝置,調蓄時可快速啟用,湖泊周邊應增設安全圍欄以及聲光警示裝置。
作為平急兩用雨水調蓄設施的湖泊,如須新增填占調蓄庫容的涉水構筑物,如人工島、親水平臺、濱水棧道、游船碼頭等,必須經過排水防澇影響論證后方可建設。
進水方式可分為三類,分別為地表漫流進水、管道溢流進水和水泵提升進水。進水位置應根據極端天氣時積水情況、調蓄設施位置和周邊環境綜合確定。湖泊調蓄設施宜通過構建生態護坡和陸域緩沖帶等生態措施,削減進入湖泊的雨水徑流污染。
湖泊平急兩用雨水調蓄設施應在極端天氣過后及時放空,當湖泊與外河相連通時,應利用周邊河道放空;當湖泊與外河不連通時,宜通過周邊市政管網放空。應及時進行蓄后恢復,以便復原湖泊的使用功能,評估及復位湖泊內涉水構筑物功能,并進行湖泊水質檢測。
四、結 語
城市內澇防治是一項系統性工程,涉及源頭減排、雨水管渠、排澇除險等工程性措施和應急管理等非工程性措施,是一項跨地域、跨部門的系統工程[5]。結合平急兩用理念開展雨水調蓄設施的規劃建設是在應急層面的一種嘗試,其規劃選址應該結合城市地形、市政雨水系統和河道水系等各項要素,依托區域規劃雨水排水系統,根據內澇風險評估結果,明確布局和規模,并征詢相關利益主體意見。新建平急兩用雨水調蓄設施應依托相關主體設施的建設,同步建設施工和驗收。通過改建增加調蓄功能的設施在改造過程中須充分論證,并進行相關的事前損失及風險評估預測,在滿足主體設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確保增設調蓄功能方案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作者:龔曉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