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廳、河南省財政廳聯合發布通知,決定開展河南省省級文化產業發展資金項目申報工作。
記者了解到,該資金重點支持方向如下:
1.文化產業發展鏈群。支持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培育具有主導力和核心競爭力的“龍頭企業”和“鏈主企業”,重點支持文化裝備制造產業集聚區、文化產業園區、文化產業示范基地、文化創意街區、數字文化產業基地、文旅集聚發展區、上中下游中小微文化企業集聚區、文化服務綜合體、產業孵化平臺等項目。
2.文化旅游融合項目。重點支持文化產業與旅游、科技、教育、體育、金融、商業等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項目,具體包括文化創意在旅游、教育、制造、商貿等實體經濟領域的集成應用和融合發展,如沉浸式旅游演藝、文商旅綜合體、體育旅游、文旅科技融合等項目;文化和旅游產業與相關產業對接融合平臺建設、人才培養等項目。按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支持文化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對從2024年11月17日起首次入選世界級旅游景區、世界級旅游度假區、國家文化產業示范基地、全國旅游演藝精品(案例)目錄、國家級旅游度假區、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等企業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
3.文化創意類項目。以文化創意內容為核心,依托數字技術進行創作、生產、傳播和服務的項目,涵蓋動漫、游戲、網絡文化、數字文化裝備、數字藝術展示、文化內容數字資源平臺建設等重點領域;支持具有地域特色的傳統文化資源向現代文化產品轉化和特色文化品牌推廣;具有創新性、文化屬性強、產業價值大的文化創意品牌,文創設計成果轉化中社會效益明顯、市場發展潛力較大的項目及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項目;采用新技術、新內容、新形式、新手段的文化休閑娛樂項目;通過創意轉化、科技提升和市場運作,提供具有鮮明地方特色的文化產品和服務的特色文化產業項目。
4.文化產業賦能鄉村振興項目。圍繞文化產業賦能鄉村振興創意設計賦能、演出產業賦能、音樂產業賦能、美術產業賦能、手工藝賦能、數字文化賦能、其他文化產業賦能、文旅融合賦能等重點領域,支持運用現代創意設計、科技手段和時尚元素推動鄉村文化資源挖掘利用并發展較好的鄉村文旅產業項目,具體包括鄉村美育,特色文化場所,特色文創品牌,節慶、賽事、農事、節氣活動,旅游演藝、非遺體驗基地、數字文旅體驗、創意小鎮、民宿、鄉村文旅特色產品銷售平臺及鄉村文旅人才培訓等項目。
5.文化產業賦能城市更新項目。以文化和旅游業態為主體,圍繞文化遺產活化利用、老舊城區功能重塑、主題街區特色聚集等,重點支持運用創意設計、融合文旅功能,合理改造利用城市各類既有老舊廠房、商業空間、文化場所、公共空間等存量空間,通過創意賦能、政策引導、風貌改造、業態提升、多元經營等方式,培育形成的具有文化娛樂、文藝表演、創意設計、工藝美術、觀光游覽、住宿餐飲、旅游購物、沉浸式體驗等一個或多個功能在內的文化和旅游項目,具體包括融合文化體驗、旅游休閑、藝術展館、文創空間等文旅產品的歷史文化街區、城市休閑旅游街區、文創園區、工業文化旅游區、文商旅綜合體及社區小微文旅空間項目等。
6.其他文旅融合發展專業性項目。支持開展或參與全國性、全省性重大文化產業活動,支持文化出口以及開展全省性重大對外文化貿易活動;文旅融合新業態、新場景、新模式等項目;引導居民文旅消費相關項目;特色文旅產業人才培養及展示交易服務平臺建設等項目。
資金主要采取以獎代補、財政補助等方式,對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和單位予以支持,對單個項目獎補金額原則上控制在項目總投資的30%以內。
(一)在建項目補助。以社會資金、自有資金和地方政府投入為主,有前期投資或建設基礎,預期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良好,發展潛力大、科技含量高、輻射帶動強的重點發展項目。
(二)績效獎勵。已經形成產業規模且取得了顯著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文化產業項目。
附:申報條件
1.在河南省依法注冊或總部設在河南省內、從事文化產業相關業務、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企業所屬行業分類符合國家統計局《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8)》范疇。
2.企業申報周期前依法注冊成立,項目申請單位必須與資金使用單位一致,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體系健全,近三年無失信、違規、違法經營等不良記錄,資產及經營狀況良好,沒有受到縣級以上財政、審計等部門處理處罰,沒有被列入失信人名單。2023年末凈資產原則上不低于200萬元,資產負債率不高于60%。
3.申報項目補助的項目總投資額不低于200萬元,且至少已完成總投資額的30%。文化產業內容生產類項目實際投資額可適當放寬。
4.申報績效獎勵的項目已投入正式運營一年以上,并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5.申報項目為2022年1月1日之后開始實施的項目,且2022年1月1日以來未獲得省級各項專項資金扶持。申報財政資金額度原則上不得超過申報項目總投資的30%。
6.申報項目思想內容積極健康,藝術表現形式新穎,地方文化特色顯著,具有產業化開發價值,市場發展潛力大,能夠或已經形成較強的品牌效應和較大的影響力,預期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