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給側”概念溯源
“供給側”一詞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世紀70年代美國的“供應學派”,在經濟大蕭條和冷戰的背景下,供應學派對凱恩斯主義的弊病進行了批評和反思,提出應以全要素生產率的提高來促進經濟增長。后來這一思想在里根時期被很好應用,幫助美國度過了冷戰期間的滯漲危機。
“供給側改革”是從供給環節出發,通過結構上的優化調整來緩解社會中存在的供需矛盾,全面提升中國各方面要素的生產效率,促進經濟的健康發展。在若干國家近期政策中提到的國企改革、鼓勵創新創業、簡政放權等,都屬于供給側層面的改革。簡而言之就是充分尊重市場的主觀能動性,釋放企業活力、提高供給產品的質量和水準,以此來更好的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促進經濟增值提效。中央提出“供給側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結果。
二、“供給側”改革提出的宏觀背景
經濟新常態下的結構性調整是供給側改革的內在要求。我國現已進入到新常態下經濟增速換擋的重要時期,由于在過去受到凱恩斯主義和計劃經濟的影響,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政府都以擴大需求的方式來刺激經濟,使得經濟發展粗放式、外延式特征明顯,過程中出現了產能過剩、經濟下行等一系列問題。“十三五”規劃中提出“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等五大發展理念,意味著在下一階段要避免過度消耗資源、生態破壞和供需失衡等一系列問題。從供給端著手創造新供給、滿足新需求是應對新常態下新的經濟矛盾,促進經濟長期均衡發展的內在要求。
適應居民消費結構升級是供給側改革的題中之義。近年來,隨著城鎮居民收入的穩步提升,人民群眾對于消費的需求已從生存性向發展性升級,對于消費產品的屬性和質量更為重視,整個社會也涌現出越來越多的新消費形式。但是目前國內的產品和服務供給能力、供給水平無法適應居民消費結構升級的需求。因此出現了國人遠赴國外只為搶購幾袋奶粉、幾件電子產品,甚至是幾個馬桶蓋這樣的局面。大量消費外流,是中國經濟發展的嚴重損失。在經濟發展的跑道上,一旦人民群眾的消費需求遙遙領先在供給之前,不管消費群體多么龐大,消費態勢多么強勁,都無法與供給進行有效匹配,實現經濟健康發展。因此,供給側的改革應當將從重量轉到重質,實現產品從低劣向優質的轉變。
互聯網掀起的消費革命是供給側改革的導火索。2015年,根據《國務院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40號),工業和信息化部研究制定了《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的行動計劃(2015-2018年)》,致力于推動移動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與現代制造業結合。在2015年“雙十一”天貓當天的成交額創造了歷史性的912億元,共有232個國家參與,再次刷新了往年記錄。“雙十一”反映了互聯網正在改變人民群眾的消費心理、消費形態和消費模式。互聯網時代的到來也創造了一種全新的供給方式,帶來了供給端結構調整和升級的新契機。人民群眾并不缺少消費需求,而是缺少通過新供給創造全新消費平臺,產生新消費,再以新消費為動力,倒逼轉型升級。
三、文化產業消費潛力待挖掘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最近給出了2015年文化娛樂產業的幾組統計數據:2015年全國電影總票房為440.69億元,其中國產影片票房271.36億元,占總票房的61.58%;2015年游戲產業收入達到1407億元,同比增長22.9%,超過美國成為全球第一大市場。同時據不完全統計,2015年動漫業產值已突破1000億元。不過,這樣迅猛的增長還遠未釋放潛力。根據文化部發布的《中國文化消費指數》顯示,2013年我國文化消費的潛在規模為4.7萬億元,而實際消費僅為1萬億元,存在超過3萬億元的消費缺口。
文化產業附加值高、產業鏈延伸潛力大,且具有極強的關聯效應和融合特征,既是創新創業的多發領域,也是容易推陳出新,誕生新業態的試驗田。與此同時,各種與文化產業相關的新興業態也正呼之欲出,人民群眾在文化上的消費仍然具有很大的發展潛力和培育空間。文化創意與制造業、、建筑業等其他產業的融合將全面提升各類產業的附加值。可以預見,文化產業將是新消費誕生最活躍的領域。供給側改革是通過新供給創造新需求,將資源要素從過剩的產能中釋放出來,來實現同需求之間的平衡。供給側改革正是文化產業轉型升級的新機遇。
四、如何理解文化產業供給側改革
需要明確的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宏觀經濟命題,文化產業是這一命題的一個環節,所以,理解文化產業的供給側問題需要從的宏觀角色和文化產業自身內容兩個視角,這里我們是從是后一種視角進行解讀。
首先,需要明確文化產業發展需要同時關注供給和需求兩個方面,只不過因時因地關注重點不同罷了。從中長期發展角度,關注供給側是必然邏輯。供給側問題最終要體現在產品(服務)的生產和消費,從文化產業看,“供給創造需求”似乎最明顯,因為大部分類型化的精神文化消費需求都是在生產之后被創造出來。二十多年來,出于刺激文化產業發展的考慮,政府對意識形態痕跡明顯的產品的進行嚴格監管,但對其他文化產品的供給事實上是放任的,對文化產品供給的放任事實上就是對文化消費的放任。而這正應了“供給創造需求”的定律,已經形成了并不良好的消費形態,反過來已經構成了對文化產業供給側改革產品供給的約束。從這個邏輯進行文化產業供給側改革,會落到產品本身和產品監管層面上,如果因此通過簡單粗暴的內容監管強化回歸到一元主導模式,又必然形成死循環。
減稅是另一個常被涉及的話題。無論是自由主義的美國供給學派還是后來的供給管理理論,核心都是財政政策,尤其是稅收政策,新供給經濟學汲取了傳統供給理論的有價值的部分。例如拉弗曲線對文化產業依然有意義,因為文化產業的確存在負擔過重導致供給乏力的現實困境。在這個角度,新供給經濟學提出了結構性減稅和減少行政干預的“雙減”政策主張,這一主張應同樣適用于文化產業。但是,稅負畢竟主要體現為企業的財務壓力,還無法證明目前的稅負水平對整體產業的資本形成、勞動供給和生產率形成了根本影響,簡單減稅或全面減稅是無法達到有效供給目的的。況且,從政府角度而言,區別對待的減稅政策畢竟需要謹慎采用,因為我們需要扶持的產業太多了。
其次,需要明確產品供給的背后是要素供給,要素供給的背后是制度供給,這是供給側三層遞進結構,也是問題的根本。從要素性投入看,文化產業的總體狀況是:資本供給明顯薄弱,與文化產業增加值3.7%的GDP占比不匹配,資本市場體系也不完備;土地資源供給與產品產出關聯性不強,很多土地供給并未用于生產文化產品、文化資源挖掘與利用不足、人才資源匱乏、技術創新乏力,知識積累不足等等。新供給經濟學主張制度供給應內洽于要素供給體系,這對文化產業供給側改革尤其重要。2003年以來,國家通過一系列文化產業政策推動的制度供給,密度和質量可圈可點,但這是在空白基礎上的補課,還處于機械排列階段,制度和機制還未內化于文化產業,還需要精細化整合創新。堅持“雙效統一”與堅持文化產業的市場導向是不相悖的,直接監管不如間接監管,事前監管不如事中監管,硬監管不如軟監管。文化產業的制度供給要創造一個良好的市場環境,包括建立以市場為主要資源配置機制的市場規則、多元主體參與機制、要素市場體系、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投融資服務體系等。
最后,需要明確文化產業供給側的核心是改革和創新。文化產業的要素供給不僅基于傳統的土地(和自然資源)、資本和勞動力,更基于技術、知識這些具有創新特質的要素上。從經濟發展要素出發,技術、知識、制度、文化、管理和人才是新時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創新要素。傳統要素的創新體現在利用方式上,而這六個要素的創新體現在其本身,即其本身產生質變并帶動產業創新,這種“要素性創新”是最直接的供給側創新,這一模型對文化產業也是適用的。所以,堅持供給側改革和創新這一核心,就要通過改革進行頂層設計,通過創新在文化產業深層次、全要素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文化產業不僅需要技術創新,更需要全要素創新。
結論:只有改革和創新才能有更充分的要素供給和制度供給,從文化產業自身看,文化產業的供給側改革就是著眼于國民經濟發展和產業中長期發展,加大要素性投入的力度,優化制度供給,促進文化產業創新,提升文化產業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