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發揮中央預算內投資農業建設項目效益,前期立項評估工作至關重要。針對當前各地評估工作現狀和存在的問題。
一、中央預算內投資農業建設項目評估現狀
1.1 評估工作量大 中央預算內投資農業建設項目
聚焦農業農村短板、弱項,在夯實“三農”基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進程中發揮了“四兩撥千斤”的引導帶動作用。2018年農業農村部整合組建以后,中央預算內農業投資額呈快速增長態勢,2018—2022 年總投資增長超120億元,年均增長近11%,總投資 1000 萬元以上項目數量占比90% 以上。按照相關政策要求,中央預算內投資農業建設項目在立項審批前應進行評估[3],因此評估工作量也逐年增加。
1.2 評估專業性強 中央預算內投資農業建設項目類別主要包括“藏糧于地、藏糧于技”、農業綠色發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部門自身建設等四大專項10多項重大工程,涉及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等不同行業,不同項目建設內容差異大,呈現多樣性與融合性,評估工作難度較大。
1.3 地方評估工作問題突出 自2016年《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制約農業建設項目審批權力的辦法》發布后,地方承擔的農業建設項目審批和驗收權限下放至省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導致中央預算內投資農業建設項目評估工作總體重心下移,評估工作的主體呈現多元化特征,存在評估工作專業化和規范化程度不夠、不同評估主體評估程序繁簡不一、缺少指導性評估指標體系等各種問題。在《通用大綱》發布的背景下,為進一步發揮中央預算內投資的引導帶動作用,切實提升農業投資項目前期工作和投資決策科學化水平,提高農業農村投資效益,亟須進一步規范評估流程,構建可參考的評估指標體系。
二、中央預算內投資農業建設項目評估流程
目前,地方各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在組織中央預算內投資農業建設項目評估中主要有自行組織專家評估、委托系統內事業單位組織評估、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評估等3種方式,但不同評估主體開展評估工作的具體流程各不相同。文章將評估工作劃分為任務承接、前期準備、組織實施、成果形成、成果提交五個階段。
2.1 任務承接階段 通過簽訂合同、簽發委托單等書面形式承接。合同或委托單中需明確評估對象、項目數量、工作時限、成果形式及提交方式、驗收方式等,同時提供相關評估資料。評估機構與委托方充分溝通,商定各項評估要求,全面收集項目涉及的上位規劃、申報通知等相關評估資料,提出評估工作安排意見及建議,增強評估工作的計劃性和主動性。
2.2 前期準備階段 前期準備階段主要包括三項重點工作:一是實施準備。承接任務后,明確評估工作負責人,盡快熟悉相關規劃及項目總體情況,分析項目特點,研究評估要求,厘清項目重點及特殊環節,制定評估細則、專家評估表等。二是制定評估工作方案。完成準備工作后制定評估工作方案,明確評估組織方式、時間、地點、人員數量、紀律要求等。三是組建評估工作組。工作組由評估工作人員與評估專家組成。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和專業特點,一般配備市場分析、工藝技術、工程技術、工程經濟、項目管理等專業人員各1名,重大復雜項目根據需要酌情調整。
2.3 組織實施階段 組織實施階段一般包括分發材料、專家審查、意見收集等環節。一是分發材料。工作人員將申報通知、項目申報材料、評估細則、專家評估表等分發給專家,組織專家逐條學習評估細則,講解評估要點,確保專家對評估要求理解到位,統一評估尺度。另外,還需明確各專家的職責分工、提交成果格式及深度要求,確定成果提交時間。二是專家審查。專家根據評估要求和職責分工提出專業審查意見,工作人員與專家及時溝通,掌握進度,解答專家審查過程中的疑問。此環節可根據項目類型、投資規模、難度系數、競爭強度等采用現場考察、競爭答辯等不同方式。三是意見收集。根據工作時限,及時收集各專家的意見,對專家意見的格式、內容和深度把關,不滿足要求的及時與專家溝通并要求修改、完善,專家意見終稿打印后需各專業專家簽字,以備后續審核、審定、存檔用。
2.4 成果形成階段 評估機構工作人員復核專家意見各項內容并起草評估報告,對專家意見有偏差、結論不合理的需在評估報告中提出調整建議。評估報告按照內部審核流程逐級審核后,形成成果文件報送稿。
2.5 成果提交階段 根據委托單位的要求提供相關成果文件,一般包括單個項目評估報告和投資核定表等相關附件。批量委托項目還需提交總體評估報告、項目匯總表、評估結果統計表等。評估工作流程如下(見圖1)。(作者:王艷霞 譚瑤瑤)

圖1 中央預算內投資農業建設項目評估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