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正處于人口快速城鎮化的階段,大力推進新型城鎮化是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一項當前和長遠相結合,統籌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的重要戰略舉措。《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明確提出,我國的新型城鎮化建設要“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推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通過改革釋放城鎮化發展潛力,走以人為本、四化同步、優化布局、生態文明、文化傳承的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特色小(城)鎮建設是推動新型城鎮化建設的一項具體措施,也是促進小城鎮發展、優化城市結構的一項重要舉措,在一些地區取得了不錯的建設效果,但在部分地區也存在特色小鎮建設脫離實際,導致產業不興、人口不旺,未能很好的實現建設的初衷。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點就是沒有考慮清楚特色小鎮如何集聚人口就盲目上馬,最終各種產業園、商貿城、休閑度假村、住宅區等建起來了,卻沒有集聚起足夠的人口來。
一般而言,特色小鎮建設首先必須有一定的人口基礎。除非有重大契機,否則平地起城池是很艱難的。因此,特色小鎮建設的對象應該選擇有一定人口規模的現有小城鎮。具備一定的人口規模,一方面,說明該小鎮本身具有一定的人口集聚能力;另一方面,現有人口也是維持城鎮基本功能、進一步發揮城鎮特色的基礎。有一定的人口規模,特色小鎮建設才是有源之水、有根之木,可以在此基礎上因勢利導、突出特色,相對而言成本更低、風險更小。因此,特色小鎮建設應當以具備一定發展基礎的小城鎮為重點,尤其要避免拔苗助長、無中生有,出現平地起高樓、憑空造城的情況。
特色小鎮建設作為一個城鎮化過程,不僅要有一定的人口基礎,還需要進一步實現人口集聚。我國當前的人口城鎮化存在著一個困局:部分大城市人口迅速膨脹,“城市病”日趨嚴重;而大多數的小城市人口吸引力弱,發展乏力,城鎮化表現出“頭重腳輕”的現象。這種現象的出現,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小城市和小城鎮的就業吸納能力不足,而大城市能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導致無論是小城市人口還是農村人口都出現了向大城市集中的趨勢。以農民工群體為例,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2015年跨省流動農民工80%流入了地級以上大中城市,省內流動農民工54.6%流入了地級以上大中城市。特色小鎮建設要打破這一困局,實現人口集聚,必須增強自身的吸引力。而要實現這一點,則必須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增強就業吸納能力。當小鎮具備較強的就業吸納能力后,不僅可以留住區域內的人口,也能夠吸引區域外的人口。
做大做強本地的特色產業是擴大就業容量、增強人口吸引力的關鍵,需在“特”字上下功夫。一是要利用特殊資源。各地在資源條件、區位等方面都存在差異,特色小鎮建設要立足本地資源稟賦、區位優勢發展自己,不可盲目照搬其他地區的模式和做法。如有的小鎮旅游資源豐富適合發展旅游業,有的小鎮距離大城市較近適合發展休閑農業等等。二是要尊重傳統特點。每個小鎮都有其自身的歷史傳統,這些傳統是小鎮特色的一部分,在特色小鎮建設的過程中應充分利用這些傳統,如利用傳統產業基礎打造特色產業,盡量避免另起爐灶,憑空從別的地區移植一個產業過來。三是要抓住特色產業。建設特色小鎮的本質是培育本地特色產業。特色產業的培育要重點體現本地化和差異化。本地化是指符合本地實際,與本地的資源條件、產業結構相適應;差異化是指與其他地區之間存在較為明顯的差異,產業具有明顯的屬地特征。四是要采取特別措施。特色產業的培育需要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一般而言,在產業發展初期,由于市場尚未培育出來,企業的競爭力較弱,需要產業政策的介入。從各地區的實踐來看,產業扶持政策主要包括土地、稅收、政策性資金扶持等方面。同時,還應注重特色產業的宣傳與推廣,重點在公眾中強化特色產業與小鎮之間的聯系,增加可識別度。
除此之外,加強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改善公共服務水平也是實現人口集聚的條件之一。特色小鎮建設要把基礎設施建設作為先導性工程。首先,加強基礎設施的規劃,根據城鎮和產業發展需要規劃好城鎮道路、供水、供電、通信、污水垃圾處理、物流等基礎設施,并適當超前建設,為特色小鎮發展奠定良好基礎。其次,加強城鎮與周邊交通干線和大中小城市的交通銜接,增加對外交通的便利性。交通便利不僅有利于人口的集聚,同時也有利于小鎮融入大都市圈、融入大市場,獲得可持續發展的動力。改善公共服務則是特色小鎮建設的持續性工程。當前人口向大中城市的集聚,除了就業機會更多之外,更好的公共服務水平同樣是原因之一。醫療和教育是當前民眾最關心的公共服務。特色小鎮建設要把醫療條件改善放在重要位置,有條件的小鎮應采取措施吸引優質醫療資源和教育資源的進駐,不斷提高醫療和教育水平。在公共服務提供上,應該具有包容性,應將在小鎮所有的常住人口納入服務范圍。
總之,特色小鎮建設是新型城鎮化過程中的一項新的嘗試,還處在不斷探索之中。特色小鎮建設的關鍵是要通過特色產業的發展和城鎮品質的提升,增強小城鎮的就業容納能力和人口吸引力。下一步,應重點加強特色小鎮的遴選、規劃和引導工作,因地制宜地搞建設,避免出現一窩蜂的現象。最終通過一段時間的特色小鎮建設,引導部分人口在小城鎮集聚,真正做大做強一批小城鎮,優化當前“頭重腳輕”的城市結構,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