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消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外貿穩外資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20〕28號),引導加工貿易梯度轉移,建立東中西產業合作互濟的長效對接機制,支持中西部和東北地區參與國際循環,推動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商務部決定培育建設一批國家加工貿易產業園(以下簡稱產業園)。
商務部表示,產業園選取特定的區域范圍,由所在地政府(地市級)為申報主體進行申報,允許多區聯報(一園兩區或三區,原則上不超過三個區),總規劃面積原則上小于60平方公里。
申報條件方面,商務部表示,
(一)選址合理、四至范圍及界址點坐標明確,基礎及配套設施良好,符合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空間規劃要求。
(二)承接產業轉移具備一定基礎與規模,至少已經形成1個以上特色鮮明、優勢突出的主導產業,對本地產業集聚發展具有一定帶動作用。
(三)具備加工貿易發展潛力,對本地加工貿易和對外貿易發展的作用和貢獻持續增強,創新引領能力持續提升。
(四)與東部地區結對共建產業園,加強產業對接、人才交流等合作。支持探索與歐美日韓、港澳臺等國家(地區)合作共建,積極承接國際先進制造業轉移。
(五)所在地人民政府高度重視,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已經或擬在土地、資金、稅收、產業基金等領域出臺針對性優惠政策。
申報材料
(一)產業園所在地政府(地市級)報送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的請示(正本)。
(二)加工貿易產業園申報信息表(見附件2)。
(三)產業園加工貿易發展現狀及潛力展望。需說明近5年(不足5年的,根據實際情況報送)加工貿易發展基本情況、產業鏈供應鏈狀況、轉型升級成效、發展潛力以及主要作用和貢獻等。
(四)產業園建設實施方案。需說明總體概況、基礎條件、目標定位、重點產業、空間布局、管理運營、政策資金保障措施等(見附件3)。
(五)合作共建機制建立情況(如有)。需提供雙方簽訂的戰略合作協議書復印件,以及共建階段性成效等。
(六)產業園所在地市級及省(自治區、直轄市)級自然資源部門出具的土地合規審查證明。
認定程序
產業園的培育認定按照“地方上報、集中審核、商務部認定”的程序進行。
(一)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產業園申報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進行初核,確定申報名單,申報數量原則上不超過1家。申報材料于2021年5月21日前報送商務部外貿司(含紙質材料和電子版)。
(二)商務部組織對省級商務主管部門上報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視情進行實地復核。
(三)商務部按照本通知確定的相關條件,擇優確定產業園名單,并在商務部網站上進行公示。
(四)對公示無異議的,商務部認定為國家加工貿易產業園。
加工貿易產業園申報信息表(附件2)
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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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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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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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傳真和電子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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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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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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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園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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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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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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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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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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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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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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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導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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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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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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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規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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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所在城市國土空間規劃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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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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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三年
(至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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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土地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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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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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固定資產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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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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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貿易進出口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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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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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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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分產業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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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承接產業轉移企業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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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其中龍頭企業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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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就業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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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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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運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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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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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運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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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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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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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創新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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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共建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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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城市人民政府推薦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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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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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務主管部門推薦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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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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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國家加工貿易產業園建設實施方案編寫提綱
一、總體概況
二、重大意義
三、基礎條件
四、目標定位
五、產業發展規劃
六、空間布局結構
七、開發建設模式
八、管理運營方案
九、合作共建機制
十、保障措施
附圖:產業園選址四至范圍圖(A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