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關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的報告。
栗戰書表示,過去一年多,全國人大常委會依照法定職責圍繞重大改革發展任務推進監督工作。
對于今后一個階段的主要任務,栗戰書表示,將依法做好監督工作。同時,他也提及,將圍繞“十四五”規劃綱要編制等開展5項專題調研。
加強司法工作監督
監督權是憲法和法律賦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一項重要職權。報告指出,過去一年多,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開展計劃和預算監督工作。聽取審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圍繞落實主要指標、重點任務和提高資金使用績效等提出意見建議300多條,助力打好三大攻堅戰和做好“六穩”工作。
此外,聽取審議2018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督促有關部門嚴格執行財經法律法規、深入整改問題。
全國人大常委會高度關注民生熱點、難點問題,積極回應群眾關切,用實際行動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
報告顯示,過去一年多,聽取審議國務院關于醫師隊伍管理、學前教育、社會救助、鄉村產業、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文化產業、外貿轉型、減稅降費、財政生態環保資金、環境保護等11個專項工作報告,推動解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開展了脫貧攻堅等7項專題調研。
執行是司法領域關鍵一環。報告指出,加強司法工作監督。跟蹤監督人民法院解決“執行難”工作,專門聽取審議常委會審議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聽取審議關于刑事審判、公益訴訟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并進行專題詢問。
將檢查6部法規實施情況
執法檢查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展監督工作的重要方式。報告顯示,過去一年多,全國人大常委會遵照法律規定開展執法檢查。完善執法檢查工作機制和方式方法,逐條對照法律規定進行檢查,推動有關方面嚴格落實法律制度和法定職責。
同時,檢查中小企業促進法、水污染防治法、高等教育法、就業促進法、可再生能源法、漁業法等6部法律的實施情況,結合審議中小企業促進法、水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報告開展2次專題詢問。
值得注意的是,在水污染防治法等4項執法檢查中,引入第三方評估,提高檢查的科學性、客觀性、權威性。積極探索評價法律實施情況的新形式新辦法,開展對中小企業促進法、企業破產法、產品質量法的立法后評估,形成立法決策、制度設計、法律實施與效果反饋的閉環,提高立法和監督工作質量。
對于今后一個階段的主要任務,栗戰書表示,將依法做好監督工作。聚焦黨和國家重大工作部署,預安排了29個監督項目。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聽取審議16個工作報告。
此外,將檢查野生動物保護法等6部法律和有關決定的實施情況。圍繞土壤污染防治、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開展專題詢問。圍繞“十四五”規劃綱要編制等開展5項專題調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