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防控化工園區重大安全風險,推動山西化工園區逐步實現集中布局、集群發展、降低安全風險等級,山西省政府安委辦日前提出4項措施對山西省認定的化工園區和化工集中區開展安全整治提升工作。
一是全面評估復核化工園區安全風險等級。組建山西省級化工園區安全整治提升指導服務專家組,按照標準全面評估復核安全風險等級,將評估復核中發現的問題分為否決項、重點項和持續推進項,形成問題清單,對照“十有兩禁”釋義,結合園區實際和復核情況,制定“一園一策”整治提升方案。
二是開展化工園區“十有”提升和“兩禁”整治。山西省內所有化工園區都要制訂總體規劃和產業規劃,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機構與管理制度,配齊配強專業安全監管人員,明確“四至”范圍,劃定周邊土地規劃安全控制線;化工園區管理機構制訂完善并落實“禁限控”目錄和項目安全準入條件,組織開展引進項目安全準入條件和“禁限控”目錄符合性復核,對不符合的項目終止入園程序;化工園區管理機構對園區內有居民居住、化工企業與勞動密集型企業安全防護距離不足的問題,制訂整治方案,明確搬遷改造、危險化學品減量等防控措施并限期實施。
三是推動化工園區智能化管控平臺建設。各市選擇信息化基礎較好、示范帶動作用顯著的化工園區,指導化工園區實施智能化管控平臺建設,配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體泄漏檢測監控設備,建立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提升化工園區內企業、重點場所、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管控水平。
四是加強化工園區安全監管力量。各市政府強化化工園區安全監管職責,落實落細監管執法責任,配齊配強專業執法力量,建立完善與區域發展相適應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體系。要求化工園區參照“十有兩禁”要求,完成監管機構設置和監管人員配備。
此次整治將以化工園區安全風險評估為牽引,堅持制度完善和項目建設“兩手抓”,發揮化工園區安全整治提升“十有兩禁”導向作用和專家服務指導作用,制定并完善“一園一策”整治提升方案,使所有化工園區達到一般或較低安全風險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