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國辦發〔2024〕52號文將低空經濟正式納入專項債券支持的重點領域后,低空經濟項目將成為地方政府和國有企業申報專項債的重點方向之一。(詳細了解點擊查看一文了解:低空經濟專項債項目謀劃包裝、適用領域、發行步驟、產業落地等關鍵舉措分析)
據不完全統計,涉及低空經濟建設內容的專項債項目已發行上百個,項目總投資1486.75億元,發行專項債券金額合計947.65億元,占總投資約63.74%。
1、投向領域
從投向領域看,項目申報領域主要為市政和產業園區基礎設施,70%以上的項目集中于標準化廠房(如無人機生產、組裝車間)、試飛跑道、起降場、配套道路及管網的建設,體現了“基建先行”的產業導入策略。
?市政和產業園區基礎設施:航空產業園、低空經濟園區、低空經濟示范基地、無人機組裝車間、無人機產業基地等。占比超過70%。
?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低空管制中心、5G-A低空專網、北斗差分基站、雷達監測系統等、風洞實驗室、5G無人機終端產品實驗室、數字化平臺等專業化設施。
?交通基礎設施:通用機場及低空飛行設施設備(2025年新增)。
?社會事業:社會事業主要為教育、醫療、文旅方面的投入,包括低空文旅觀光、低空旅游線路、低空接診、低空配送藥品、飛行基地培訓、飛行小鎮、低空經濟特色小鎮等。
?物流基礎設施:低空物流冷鏈運輸、低空經濟物流園等。
? 能源:電動飛行器充換電站、氫能源加氫站、維修樞紐。
?農林水利通基礎設施:此農業無人機播種、施肥、病蟲害監測等、林業防火防災等,一般投入較少,作為項目一部分投入。
2、投資規模
項目的平均總投資約為6億元左右,但投資規模離散度偏高,最低金額和最高金額差距較大。最小項目投資金額不足1億元,最高項目投資金額85億元。
從資金籌措看,多數項目以專項債為主,部分較大的項目為組合融資,除專項債資金外,剩余資金主要為財政出資、企業自籌和銀行貸款。采用債貸組合“專項債+企業自有資金+銀行貸款”資金籌措模式的項目占比在10%-20%之間。
3、收入來源
從收入來源看,鑒于項目功能定位的不同,其收入來源有所差異,主要收入方式如下:
(1)基礎設施使用費
通用機場及大型無人機起降與停場收費,一般通用航空器起降費基準價為每架次120元,停場費每24小時100元。
(2)空域與通信服務
無人機管控云平臺,向物流企業收取空域調度服務費,向無人機企業提供5G通信服務等。
(3)交通與物流
低空飛行物流、客運收費、無人機物流收費:京東在西安高新區的無人機配送網絡,單票配送費5-10元。
(4)文旅與體驗
低空觀光、無人機表演等收費。
(5)租金與衍生收入
廠房租金、機庫租賃、倉庫、綜合樓、配套用房等資產的出租收入;
商業合作、廣告植入、品牌贊助、停車、物業、跑道使用、食堂經營、檢測檢驗、試飛、培訓收入。
(6)政府補貼及購買服務
應急醫療購買服務收費、巡檢監測服務收入、航線運營補貼、基礎設施建設補貼、技術研發獎勵等。
低空經濟產業基礎設施項目專項債申報流程、要點、支持范圍及材料
低空經濟作為新興產業,正逐步成為推動經濟增長的新引擎。其產業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對于完善低空產業生態、提升區域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地方政府專項債資金作為一種重要的政策支持手段,為低空經濟產業基礎設施項目提供了有力的資金保障。
以下是低空經濟產業基礎設施項目申報地方政府專項債資金的相關政策、流程及要點,提高申報成功率,推動低空經濟產業的快速發展。通過對主管部門、政策內容、支持范圍、申報條件等多方面的詳細解讀,為申報主體提供具有實操性的指導建議。
一、主管部門
在低空經濟產業基礎設施項目地方政府專項債資金申報過程中,涉及多個主管部門,它們各司其職,共同推動申報工作的順利進行。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是最為關鍵的兩個部門。國家發展改革委主要負責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等前期工作的指導與管理,對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發展規劃等進行把關。財政部則重點關注專項債資金的預算管理、額度分配、資金使用監管等方面,確保資金使用的合規性與安全性。
同時,地方各級發展改革部門和財政部門在申報工作中也承擔著重要職責。地方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對本地區申報項目進行初審,確保項目符合地方發展規劃和產業布局,并將初審通過的項目向上級部門報送。地方財政部門則負責與上級財政部門溝通協調,爭取專項債額度,并對項目資金使用進行日常監管。此外,與低空經濟產業相關的行業主管部門,如民航管理部門、交通運輸部門等,也會參與到項目的審核工作中,從專業角度對項目的可行性、技術標準等進行評估。
二、政策內容
2024年12 月25日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優化完善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管理機制的意見》對專項債政策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調整。在投向領域方面,實行 “負面清單” 管理,將完全無收益的項目,樓堂館所,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除保障性住房、土地儲備以外的房地產開發,主題公園、仿古城(鎮、村、街)等商業設施和一般競爭性產業項目納入其中,而未納入 “負面清單” 的項目均可申請專項債券資金。這一舉措為低空經濟產業基礎設施項目申報專項債資金提供了更明確的政策空間。
在專項債券用作項目資本金范圍方面,實行 “正面清單” 管理。將低空經濟等新興產業基礎設施納入其中,并且提高了專項債券用作項目資本金的比例,以省份為單位,可用作項目資本金的專項債券規模上限由該省份用于項目建設專項債券規模的 25% 提高至 30%。這對于資金需求較大的低空經濟產業基礎設施項目而言,極大地緩解了項目的資金壓力,增強了項目的融資能力。
三、支持范圍
(一)低空飛行服務保障設施
包括低空飛行服務站建設項目,用于為低空飛行器提供飛行計劃處理、飛行情報服務、告警服務等,確保低空飛行的安全與有序。如在一些旅游資源豐富的地區建設低空飛行服務站,可有效支持低空旅游項目的開展。同時,通信導航監視設施建設項目也在支持范圍內,例如建設 VHF 通信基站、導航臺等,提升低空飛行的通信與導航精度,保障飛行安全。
(二)通用機場及配套設施
通用機場的新建、改擴建項目均可申請專項債資金支持。新建通用機場能夠填補區域低空基礎設施空白,促進低空經濟的規模化發展。對于已有的通用機場進行改擴建,可提升機場的運營能力,滿足日益增長的低空飛行需求。配套設施方面,停機坪、機庫、維修車間等建設項目也在支持之列,完善的配套設施有助于提高通用機場的綜合服務水平。
(三)低空產業園區基礎設施
低空產業園區內的道路、供水、供電、供氣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可申請專項債資金。良好的園區基礎設施能夠吸引更多的低空經濟企業入駐,形成產業集聚效應。例如,建設產業園區內的專用道路,方便企業運輸設備和產品;完善供水供電設施,保障企業正常生產運營。此外,園區內的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如 5G 基站建設、智慧園區管理平臺搭建等,也有助于提升園區的智能化管理水平,促進低空產業的數字化發展。
四、申報條件
(一)項目合規性
項目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產業政策以及地方發展規劃。在低空經濟領域,項目需符合民航相關法規和標準,確保飛行安全。例如,通用機場建設項目要符合民航部門制定的機場建設規范,從選址、設計到施工都要嚴格遵循相關標準。同時,項目要通過相關部門的審批、核準或備案程序,取得完備的前期手續,如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批復等。
(二)項目收益性
專項債要求項目具有一定的收益,能夠實現融資收益平衡。對于低空經濟產業基礎設施項目,可通過多種方式實現收益。以通用機場為例,可通過收取飛機起降費、停機費、場地租賃費等獲取收益;低空飛行服務站可向使用其服務的飛行器收取服務費用。在項目規劃階段,需合理測算項目收益,確保項目收益能夠覆蓋專項債本息。同時,要制定詳細的收益計劃和資金平衡方案,明確收益來源、收益時間節點以及償債資金安排。
(三)項目成熟度
項目前期工作要準備充分,具備開工條件。這包括完成項目的勘察、設計工作,設計方案要經過專家論證并得到相關部門認可。項目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已確定,施工場地已完成 “三通一平” 等前期準備工作。此外,項目資金來源要明確,除專項債資金外,其他配套資金要落實到位,如企業自籌資金、銀行貸款等,確保項目能夠順利實施。
五、審核要點
(一)項目可行性
審核部門會重點關注項目的技術可行性、經濟可行性和運營可行性。在技術可行性方面,對于低空飛行服務保障設施項目,其采用的通信導航監視技術是否先進可靠,能否滿足實際飛行需求;通用機場建設項目的跑道設計、飛行區指標等是否符合相關技術標準。經濟可行性主要審核項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包括項目建設成本、運營成本以及預期收益是否合理,項目的內部收益率、凈現值等經濟指標是否達到行業標準。運營可行性則關注項目建成后的運營管理模式是否清晰,是否具備專業的運營管理團隊,以確保項目能夠長期穩定運營。
(二)收益平衡方案
收益平衡方案是審核的關鍵要點之一。方案中要明確項目的各項收益來源及預測依據,收益預測要基于合理的市場調研和行業數據。對于通用機場項目,在預測飛機起降費收入時,要考慮當地低空飛行市場的發展趨勢、周邊地區通用機場的競爭情況等因素。同時,要合理安排償債計劃,確保項目收益能夠按時足額償還專項債本息。此外,還要對可能影響收益的風險因素進行分析,并制定相應的風險應對措施,如市場需求變化、政策調整等風險。
(三)資金使用計劃
資金使用計劃要詳細、合理,明確專項債資金的具體用途和支出進度。資金使用要與項目建設進度相匹配,避免出現資金閑置或挪用的情況。例如,在通用機場建設項目中,要根據工程建設的不同階段,如基礎工程、主體工程、設備安裝工程等,合理安排專項債資金的支出,確保資金能夠及時有效地投入到項目建設中。同時,要建立健全資金管理制度,加強對資金使用的監督和管理,確保資金安全、規范使用。
六、申報流程及資料清單
(一)申報流程
52號文提出開展專項債券項目 “自審自發”試點。下放專項債券項目審核權限,選擇部分管理基礎好的省份以及承擔國家重大戰略的地區開展專項債券項目“自審自發”試點,支持經濟大省發揮挑大梁作用。試點地區滾動組織篩選形成本地區項目清單,報經省級政府審核批準后不再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核,可立即組織發行專項債券,項目清單同步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備案。
1、自發自審試點地區(各省政府自行審批,細則要看各地具體政策)
(4)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會同有關方面,對試點地區進行實時動態監督,對發現的違法違規情況依法實施懲戒,情節較重的,停止試點。
2、“自審自發”試點地區以外地區(由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審批)
對于已通過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核且需要續發專項債券的在建項目,打通在建項目續發專項債券“綠色通道”,無需重新申報,經省級政府審核批準后可直接安排發行專項債券,同步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備案。
新入庫項目需按申報流程進行申報,流程如下:
(1)項目立項階段
項目申報主體組織編制項目建議書,報同級財政部門初評,并取得發改部門立項批復。
(2)項目研究階段
申報主體組織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并取得同級發改部門批復。
(3)項目申報階段
通過地方政府債務信息系統、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系統逐級上報至財政部和國家發改委。
上報階段需要準備資料如下:“一案兩書”(項目實施方案、財務評估報告、法律意見書)、項目立項批復、可研報告與可研批復、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國有用地使用證、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等。
申報時間注意!
每年10月底前完成下一年度項目的集中報送,并在次年2月底、5月底、8月底前分別完成該年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全年項目的補充報送。
(4)項目審核階段
同級發改委部門對申報項目初審,報省財政廳與省發改委審核,審核通過后統一上報至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
(5)項目入庫階段
項目庫分為儲備庫、發行備選庫、執行庫三個子庫。
通過初審的項目納入儲備庫管理。
通過專家審核通過的項目,從儲備庫轉入發行備選庫,作為發行項目專項債券的備選項目。
在上級核定新增專項債務限額內,地方政府結合項目輕重緩急等因素從發行備選庫選取項目轉入執行庫。
(6)債券發行
在已制定的各省市的專項債額度之下,由財政廳提出全年度項目專項債券發行方案(或計劃)。由各省級財政部門按發行計劃,提請債券發行機構,安排發行專項債,專項債發行后,各級財政部門應按要求主動披露項目專項債券相關信息,包括發行信息、發行結果、付息信息、兌付信息、定期信息、重大事項信息等。
(二)資料清單
1、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詳細闡述項目的建設背景、必要性、建設內容、技術方案、投資估算、經濟效益分析等內容,是項目申報的核心資料。
2、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文件:證明項目前期手續完備的文件,如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文件、項目備案證明等。
3、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及批復文件:評估項目對環境影響的報告及相關部門的批復,確保項目符合環保要求。
4、一案兩書:項目實施方案/財務評價報告書/法律意見書。
5、四證一書:同級自規部門出具的國有用地使用證、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
6、項目收益與融資平衡方案:明確項目收益來源、收益預測、償債計劃等內容,體現項目的融資收益平衡能力。
7、資金使用計劃:詳細說明專項債資金的用途、支出進度安排等。
8、項目單位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明等資質文件:證明項目申報主體的合法合規性。
9、其他相關資料:如項目規劃設計圖紙、施工單位及監理單位資質證明等,根據項目實際情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