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國務院頒布了《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指出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對推進我國現代化建設具有重要戰略意義。
此后,“戰略性新興產業”成為黨和國家的重要會議、重要文件中反復出現的高頻詞。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要適應國內外經濟形勢新變化,加快形成新的經濟發展方式,更多依靠現代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帶動”;黨的二十大報告在總結回顧新時代十年的偉大變革中提到“一些關鍵核心技術實現突破,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壯大”,在擘畫未來發展藍圖時指出“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融合集群發展,構建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生物技術、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綠色環保等一批新的增長引擎”;“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發展規劃均將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作為重點任務寫入其中。
一、基本概念
戰略性新興產業是以重大技術突破和重大發展需求為基礎,對經濟社會全局和長遠發展具有引領帶動作用,知識技術密集、物質資源消耗少、成長潛力大、綜合效益好的先進產業。它代表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方向,是培育發展新動能、獲取未來競爭新優勢的關鍵領域。
“十二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將戰略性新興產業劃分為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車七個大類。“十三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將戰略性新興產業劃分為五大領域(網絡經濟、高端制造、生物經濟、綠色低碳和數字創意)、八大產業(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車、新能源、節能環保和數字創意)。《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聚焦科技和產業發展新趨勢,進一步將戰略性新興產業劃分為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新能源汽車、綠色環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裝備等九大產業。
二、戰略性新興產業統計方法
為滿足統計監測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情況的需要,國家統計局于2012年制定了《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2)》(試行),2018年又根據“十三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發布了《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8)》。2023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同時參照《“十四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國家統計局制定了《工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目錄(2023)》,并以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名義印發,《工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目錄(2023)》將工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劃分由八大類調整為九大類(如圖1)的同時,對目錄中的產品和服務進行迭代更新,明確技術標準,新的分類目錄已應用于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

圖1 工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劃分
以《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為基礎,國家統計局開展了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統計調查和監測工作,其中工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統計監測主要采用直接調查法和間接測算法,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統計監測方法較為復雜,在此不做詳述。
直接調查法主要應用于工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年度監測。2014年起,國家統計局建立并實施了工業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總產值年報調查制度,該調查每年開展一次,調查范圍為經認定從事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品生產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調查指標為工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值。調查范圍內的企業通過聯網直報平臺選擇其所生產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品,填寫產值,平臺自動匯總生成產品所在行業產值、所在產業產值及該企業工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總產值。
間接測算法主要用于工業戰略性新興產業進度監測,目的在于減輕企業統計負擔,具體方法為使用年報調查企業名錄,利用這些企業填報的月度統計數據,測算有工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品生產企業的營業收入、出口交貨值、從業人員等指標。
三、戰略性新興產業統計的主要作用
戰略性新興產業統計是監測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狀況的重要手段,統計測算結果為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等相關政策的制定提供了重要依據。同時,戰略性新興產業統計還是我國“三新”統計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為真實客觀反映新經濟的加快發展、新舊動能的加快轉換、經濟發展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提供了重要的數據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