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計劃用6年的時間,力爭到2020年,形成以成都高新區極核引領、支撐全域成都乃至中西部創新驅動發展,并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創新創業中心。”成都高新區管委會主任范毅表示,將立足獲批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的新起點,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創業發展為核心路徑,以業態創新為重要模式,以國際化為主要方式,力爭到2020年基本建成“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
新起點:成都高新區獲批西部首個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
6月11日,國務院發文批復同意成都高新區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這是繼北京中關村、武漢東湖、上海張江、深圳、江蘇蘇南、天津、湖南長株潭之后批復的中國西部首個、全國第8個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
在批復中,國務院同意成都高新區享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相關政策,同時結合自身特點,在推進創新創業、科技成果轉化、人才引進、科技金融結合、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新型創新組織培育、產城融合等方面進行積極探索;同意將成都高新區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工作納入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部際協調小組統籌指導,落實相關政策措施,研究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批復明確,國務院有關部門、四川省政府要結合各自職能,在重大項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試、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建立協同推進機制,共同開創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發展新局面。
批復要求,成都高新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充分發揮成都的產業優勢和創新資源集聚優勢,積極開展創新政策先行先試,激發各類創新主體活力,著力研發和轉化國際領先的科技成果,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創新型企業,全面提高自主創新和輻射帶動能力,努力把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成為創新驅動發展引領區、高端產業集聚區、開放創新示范區和西部地區發展新的增長極。
新意義:獲批將增強內陸改革開放新優勢
成都高新區獲批西部地區首個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對于多方位貫徹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增強內陸地區改革開放新優勢、引領西部地區加快產業轉型升級和助推打造中國經濟升級版,都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有利于在內陸地區貫徹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升內陸地區的技術創新能力和產業競爭力,促進內陸地區的產學研結合與商業模式創新,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創新驅動發展路徑與模式,成為內陸地區率先實施創新驅動發展的標桿,多方位支撐創新型國家建設。
能夠更好地落實國家新一輪西部大開發戰略,有利于發揮成都高新區在科技創新、產業發展、產城融合等方面的輻射帶動作用,推動四川打造長江經濟帶戰略腹地和重要增長極,促進成渝經濟區加快發展,構建中東西部地區經濟優勢互補、合作共贏和協調發展的新格局。
有利于加快培育和形成新的經濟業態,促進西部地區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在產業升級中把握主動權,在國際競爭中搶占制高點,從而為西部地區加快產業轉型升級、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提供示范。同時,還將有利于推動內陸地區開放發展,構建國家開放經濟新格局,在更高層次、更廣領域、更大范圍深度融入全球現代產業協作和市場體系,帶動中西部地區對外開放水平整體躍升。
新政策:享受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政策
成都高新區獲批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后,將全面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包括已全面推廣的中關村六項政策:科研項目經費管理改革、非上市中小企業通過股份轉讓代辦系統進行股權融資、擴大稅前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范圍、股權和分紅激勵、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管理改革。
除此之外,成都高新區還享受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四項政策:
股權獎勵個人所得稅政策。對示范地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轉化科技成果,給予本企業相關技術人員的股權獎勵,技術人員一次繳納稅款有困難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可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
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法人合伙人企業所得稅政策。注冊在示范地區的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24個月)以上的,該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的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其對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該法人合伙人從該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分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技術轉讓所得企業所得稅政策。注冊在示范地區的居民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轉讓技術的所有權或5年以上(含5年)許可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企業轉增股本個人所得稅政策。示范地區內中小高新技術企業,以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資本公積向個人股東轉增股本時,個人股東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適用20%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股東一次繳納個人所得稅確有困難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可分期繳納,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
新征程:六策并舉全力推進示范區建設
正在編制的《成都高新區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發展規劃(2015—2020年)》,將進一步明確建設示范區具體目標和重點任務,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創業發展為核心路徑,以業態創新為重要模式,以國際化為主要方式,力爭到2020年基本建成“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形成以成都高新區極核引領、支撐全域成都乃至中西部創新驅動發展,并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創新創業中心。同時,成都高新區將實施6大舉措,加快實施創業天府高新區引領工程,建設全鏈條創新創業生態新體系,形成國際協作創新發展新特色,打造新興產業發展新高地和西部地區聯動發展新引擎,努力成為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新典范。
實施創業天府高新區引領工程,成都高新區將加強招才引智,吸引海內外高端人才到高新區創新創業,做好與中科院成都分院、川大、電子科大等在蓉高校科研院所的對接,促進科技成果高效轉化。全力打造超過35萬平方米的“高新眾創空間”,探索運用市場化手段引進專業團隊運營管理,加強天使匯、車庫咖啡、柴火空間等創新型孵化器引入,聚集投資路演、金融服務、培訓輔導、技術轉移等各類創業服務機構,成為全國產業創新最活躍、高端創業資源最豐富和孵化服務能力最強的眾創空間之一。打造“創業高新”品牌,持續推出“創業天府•菁蓉匯”高新創業論壇、創業沙龍、創業大賽等系列活動,引進飛馬旅、黑馬會等國內外知名賽事,營造“鼓勵創業、寬容失敗”的文化氛圍。
建設全鏈條創新創業生態新體系,將構建“創業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全產業鏈的創新創業載體,加快新川創新科技園創新載體建設,完善企業孵化大市場。推進高端人才、研發機構、金融和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等高端創新要素資源在成都高新區集聚。完善專業技術、檢驗檢測、知 識產權、科技金融、國際交流合作等公共服務平臺。引導以企業為主體建立產業技術研究院等新型產業組織,組織和實施重大產學研合作項目,推進科技成果轉化。
形成國際協作創新發展新特色,積極對接“一帶一路”國家戰略,拓展與歐洲、中亞、東南亞等地區的經貿科技合作。實施創新國際化戰略,促進跨國產學研結合,支持企業融入國際產業鏈。加快成都高新綜合保稅區、國家科技興貿創新基地、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建設,積極引進跨國公司研發中心、國際知名研發機構,打造西部創新國際化示范基地。探索成都高新區與世界知名科技園區、各類創新高地建立戰略合作,推動歐盟項目創新中心、中歐技術商務合作平臺等在西部地區全球鏈接中發揮更大作用。
打造新興產業發展新高地,將突出發展以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生物、節能環保為重點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和以金融業、商務服務業、科技服務業為重點的生產性服務業。以創新鏈關鍵技術、產業鏈關鍵產品為核心,強化產業與技術、產業與資本、企業與機構之間的關聯配套,努力打造一批規模效應突出、產業特色鮮明、科技水平領先、品牌企業集聚的創新型產業集群。推動移動互聯網、大數據、電子商務、3D打印,以及基于開源硬件的創客、眾包等新技術和新業態發展。
打造西部地區聯動發展新引擎,將發揮成都高新區創新首位區、高新技術產業龍頭的輻射帶動作用,加強與綿陽“中國科技城”、成德綿樂高新技術經濟帶的互動,深化與云南、貴州、西藏等地的經濟聯系與合作。探索輻射帶動機制,積極共建產業園區,實現區域間產業的合理分工與協作配套,加強人才輸出,優化提升西部地區人才結構,鼓勵科研機構與西部地區企業加強技術合作,促進技術成果在各地轉化發展,推進成都高新區信息產業與其他區域制造業的融合發展,輻射帶動西部產業轉型升級,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成為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新典范,將改革科技創新資源配置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改革成果轉化制度,擴大高校、科研院所對科技成果處置的自主權,激發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成果完成人、轉化人的積極性。探索高校、科研院所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的有效途徑,建立西南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中心。深化探索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和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清理、減少和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努力打造“無費區”,優化成都高新區管理和服務體系。探索社會治理新模式,加快城市管理向精細化、科學化、專業化、常態化轉變,促進城市建設管理轉型升級。嚴格執行土地管理各項制度,嚴把項目入口關,加強土地利用監管,不斷提高土地集約節約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