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為系統解決強國建設、民族復興進程中一些重大項目建設的資金問題,從今年開始擬連續幾年發行超長期特別國債,專項用于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和重點領域安全能力建設,今年先發行1萬億元。
對于地方政府來說,爭取擬上項目納入國家大盤子,爭取中央預算資金、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是2024年的重要工作。其中,中央預算內投資是由國家發改委負責管理和安排的、用于固定資產投資的中央財政資金,可進行新建、擴建、改建、技術改造等,安排方式包括直接投資、資本金注入、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期限長、利率低、申報簡單,且不占用地方財政資金。2024年提前批額度頂格下達,其中提前批專項債、一般債額度加總分別為22800億元、4320億元。特別國債資金全部通過轉移支付安排給地方使用,還本付息由中央承擔。
根據2023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2024年積極的財政政策要適度加力、提質增效,2024年中央財政政策主要體現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財政支出強度總體擴大,一般預算規模比去年增加1.1萬億元。赤字率3.0,赤字規模達到4.06萬億元,比上年年初預算增加1800億元。中央預算內投資安排7000億元,比上年增加200億元。
第二,擬連續幾年發行超長期特別國債,今年先發行1萬億元。去年新增國債1萬億元,大部分資金結轉今年使用。新增3.9萬億元地方政府專項債務限額。合理擴大專項債作為項目資本金的規模。
第三,繼續實施結構性減稅降費政策。繼續執行相關財政補助政策。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安排102037億元,同口徑增長4.1%,其中安排均衡性轉移支付25744億元,增長8.8%。
同時,中央也提出:優化財政管理,加強政策協同,提升財政政策質效。要落實落細過緊日子要求,把每一分錢都花在刀刃上。加強預算績效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統籌運用稅費、專項資金、政府債券等政策工具,加強與貨幣、就業、產業等其他政策的協調配合,打好“組合拳”,避免“單打一”,推動政策同頻共振。
從政策融合角度看,超長期特別國債將與城市更新、高標準農田改造、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等均是2024年地方政府爭資立項的工作重點。
在扎實有序推進城市更新領域,從2024年起,加大工作力度,力爭用5年時間完成列入規劃的改造任務。中央財政專項資金支持老舊小區改造、農村危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城鎮保障安居工程等領域。鼓勵有立法權的地方出臺地方性法規,完善土地、財政、投融資等政策體系。
在推進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的指導意見領域,完善多元化籌資機制,按規定及時落實地方資金,用好用足地方政府債券、新增耕地指標調劑收益、土地出讓收入等,引導金融和社會資本投入高標準農田建設,力爭高標準農田建設畝均投入逐步達到3000元左右。
在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領域,把設備更新、循環利用項目納入中央預算內投資等資金支持范圍。中央財政和地方政府聯動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中央財政安排的節能減排補助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汽車以舊換新;鼓勵地方統籌使用中央財政安排的現代商貿流通體系相關資金,做到去舊更容易,換新更愿意。
一、超長期特別國債歷程
所謂超長期,指的是期限。在債券市場上,一般認為發行期限在10年以上的利率債為“超長期債券”。和普通國債相比,超長期債券能夠緩解中短期償債壓力,以時間換空間。
早在1998年,我國就首次發行了30年超長期國債;2009年,首次發行50年超長期國債,并逐漸常態化發行。據不完全統計,1998年至今,我國累計發行15年固定利率國債9期,發行20年固定利率國債17期,發行30年固定利率國債102期,發行50年固定利率國債36期。值得注意的是,自2016年以后,我國已較少發行15年和20年國債,30年和50年超長期國債成為了主流。
具體到特別國債上,我國歷史上共發行過五次特別國債,包括三次新發(1998年、2007年、2020年)、兩次續作(2017年、2022年)。從歷次特別國債的發行期限來看,短的只有3年,5-10年左右相對集中一些,最長的是30年。嚴格地講,只有1998年發行的30年特別國債和2007年發行的15年特別國債可歸入超長期特別國債,而這兩次發行也都符合“國家重大戰略實施”的用途。

“特別國債”通常有兩層含義。一是指資金投向為特定目標發行的,具有明確用途的國債。從歷史經驗看,特別國債大多是在宏觀環境發生重大變化,經濟遭受重大沖擊,或是面臨巨大風險時發行的,專項用于國家重大戰略和重點領域建設,或應對重大疫情和自然災害等公共危機。二是指它不同于普通國債,通常不計入財政赤字,其收支列入中央政府性基金預算,發行的審批機制及流程也較為靈活,一般只需國務院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并由財政部執行。

值得注意的是,與以往五次特別國債相比,本輪超長期特別國債可能會有三個突出特點:
1、發行期限特別長。黨的二十大明確了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分兩步走”的戰略安排:一是從2020年到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二是從2035年到本世紀中葉,把我國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從期限來看,30-50年特別國債覆蓋了2030、2035年、2049年等關鍵時間節點,不但能夠為建設周期長、投資回報慢的重大項目和重大工程等提供充裕的超長期資金,同時超長久期還攤薄了國債的付息壓力。
2、連續發行且規模特別大。盡管政府工作報告中對于“連續幾年”并未給出明確具體年份,但考慮到今年是“十四五”倒數第二年,今明兩年承上啟下的作用較為明顯,而接下來的“十五五”將一直延續到2030年,對于我國到2035年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人均國內生產總值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平等遠景目標極為關鍵。這一時期,世界經濟增長動能不足,外部環境的復雜性、嚴峻性、不確定性可能依然較高;我國經濟也可能繼續面臨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國內大循環存在堵點等一系列問題和挑戰。為了穩經濟、穩預期、穩就業,實現中長期經濟社會發展目標,需要宏觀政策超常規持續發力。我們認為,“連續幾年”很有可能是4-5年,即從“十四五”末期的2024-2025年到“十五五”中期的2027年或2028年。如果每年都按1萬億元安排,則最終總的發行規模有可能高達4-5萬億元,將遠遠超過此前歷次特別國債2700億-1.55萬億元的發行規模。
3、發行用途與經濟和高質量發展的關聯度特別高。與以往特別國債發行用于補充銀行資本金或向特定金融機構注資,或支持抗擊疫情等具體事項相比,本輪超長期特別國債將聚焦于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和重點領域安全能力建設,涉及科技創新、城鄉融合發展、區域協調發展、糧食能源安全、人口高質量發展等領域。這些領域均與未來幾十年內我國經濟的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有著十分緊密的關聯,對于達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目標將起到至關重要的推動作用。
三、超長期特別國債意義
從今年起連續幾年發行超長期特別國債,是中央針對今后一段時期我國經濟發展面臨的機遇和挑戰,審時度勢推出的重大戰略舉措,其意義和影響十分深遠。從政策效果來看,超長期特別國債兼顧了短期和長期,既可以拉動當前的投資和消費,又能筑牢長期高質量發展的基礎,將帶來多方面的利好。
一是利好內需擴張和經濟增長。近年來,隨著全球供應鏈格局發生重大變化和傳統出口市場需求趨勢性減弱,我國經濟增長已越來越多地依賴于國內需求。2023年,最終消費支出對GDP的貢獻率高達82.5%,成為推動經濟增長的第一動力;固定資產投資對GDP的貢獻率為28.9%,也依然是穩增長的重要抓手。發行超長期特別國債,將有助于我國投資和消費需求進一步擴張。今年是中國經濟在經歷了三年疫情沖擊后逐步復蘇的第二年,但經濟增速要完全恢復到疫前水平仍需時日。據測算,當前至2035年,我國GDP年均增速需要達到4.8%以上才能實現“到2035年實現經濟總量或人均收入翻一番”的目標。考慮到經濟增速具有逐年遞減的規律,“十四五”期間,我國GDP平均增速應至少達到5%以上。然而疫情三年,我國實際平均復合增長率僅為3.9%,這就要求疫后幾年的經濟增速盡可能高一些,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彌補疫情沖擊對經濟增長造成的負面影響。如果我國每年能新增1萬億元的投資和消費,有望額外拉動GDP至少增長0.2-0.25個百分點。再疊加其他增量財政資金,如今年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3.9萬億元,去年四季度增發的1萬億元國債資金的政策效果也將主要在今年釋放,全年實現5%左右甚至更高的增速概率較大。
二是利好長期高質量發展。綜合各方面情況,我們認為,超長期特別國債將支持的主要領域和方向,有可能與二十大報告、十四五規劃、2035年遠景目標、2024年政府工作報告等所涉及的重大工程、重大項目及社會經濟發展重大戰略等高度契合。這些領域和方向的潛在建設需求巨大、投入周期長,對于未來我國經濟實力、科技實力、綜合國力大幅躍升,經濟總量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再邁上新的大臺階,關鍵核心技術實現重大突破,基本實現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建成現代化經濟體系等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戰略意義。這些領域和方向僅靠現有資金渠道難以充分滿足要求,亟需中央財政加大力度支持。
三是利好地方財政休養生息。根據財政部統計,截至2023年末,全國政府債務余額為70.77萬億元,占全年國內生產總值比重約56.14%,低于國際通行的60%警戒線,也大大低于主要市場經濟國家和部分新興市場國家。其中,國債余額30.03萬億元占全國政府債務余額比重約42.4%,地方債余額40.74萬億元占比約57.6%。目前,中央財政尚有余力和空間,而地方財政壓力相對較大。2015年至2023年,我國地方政府債務余額增長了155%。部分地方債務壓力不斷增大,據測算,12個債務狀況嚴重的省市債務率大多數已超過了120%的黃色警戒線。從2023年末發行的1萬億元國債用途來看,相當一部分是通過轉移支付方式安排給地方使用,由此大大減輕了地方財政負擔。
四是利好民營經濟發展壯大。超長期特別國債形成的中央預算內資金,將通過直接投資、資本金注入、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對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和重點領域安全能力建設補短板、調結構、穩增長發揮積極的投資引導作用和撬動作用,吸引民營資本等社會資金積極參與,分享未來相關產業增長的紅利。按照規定,對于交通物流重大基礎設施項目,中央投資支持比例一般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60%;對于關鍵領域核心技術攻關、新引擎新賽道等領域,中央投資支持比例通常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15%。2024年以來,國內多個省市發文推動民間投資加快發展,建立民間投資重點產業項目庫,支持民間投資參與國家重大工程和補短板項目、重點產業鏈供應鏈項目等建設。據統計,2024年北京市重點工程中,社會資本投資項目占比超五成,投資額占比逾七成;湖北省一季度集中開工的重大項目中,民間投資項目數量占比達到62.1%;天津市重點項目中,以社會資本為主的重點建設項目投資占比超80%。
五是利好個人財富保值增值。近年來,中央多次明確提出“多渠道提高城鄉居民財產性收入”。今年2月,央行發布《關于銀行間債券市場柜臺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進一步擴大柜臺債券投資品種,便利居民和其他機構投資者債券投資。從通知內容來看,柜臺債券品種涵蓋了國債、地方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公司信用類債券等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幾乎所有債券品種。超長期特別國債以國家信用作擔保,具備風險低、流通性強,免征利息所得稅等優點,加之收益相對于中短期國債更高,因而是較為理想的投資品。對于個人投資者而言,是否能參與認購,則要根據具體債券批次的發行對象而定。從過往經驗看,1998年特別國債面向機構定向發行,而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則明確鼓勵個人和中小微企業投資者認購。
四、超長期特別國債申報
(一)支持范圍
1、2024年超長期特別國債重點支持范圍和支持比例
2024年超長期特別國債項目儲備范圍包括:1.糧食安全;2.能源安全;3.產業鏈供應鏈安全;4.城市基礎設施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礎設施;5.生態環境保護修復;6.交通物流重大基礎設施;7.社會事業(產糧大縣單列);8.其他重點領域,包含興邊富民行動試點城鎮、邊境口岸擴能改造等。
超長期特別國債重點支持范圍和支持比例
支持領域 | 主要類別 | 支持范圍 | 支持比例 |
一、糧食安全 | 產糧大縣公共服務設施 | 支持產糧大縣中等職業學校、公辦幼兒園、義務教育學校、普通高中、縣級醫院、中心鎮縣域醫療衛生次中心、公辦養老服務機構、托育綜合服務中心等有一定收益的項目。 | 中央投資(包括新增中央投資以及中央預算內投資等各類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下同)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80%。 |
糧食倉儲設施 | 支持中央儲備糧食倉儲物流設施,承擔地方政府糧食儲備任務的糧食倉儲設施,政策性糧食收購有倉容缺口區域的糧食倉儲設施,位于糧食物流重點線路、節點上的糧食倉儲物流設施,以及中央儲備棉糖倉儲物流設施等。 | 中央投資支持比例:中央儲備糧食倉儲物流設施項目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其他中央企業和地方項目不超過30%,西藏自治區及青海、四川、云南、甘肅省涉藏州縣糧食倉儲設施項目不超過100%,西藏自治區及四省涉藏州縣的其他項目以及新疆地區不超過50%。 |
二、能源安全 | 支撐性調節性煤電 | 支持促進新能源消納利用-保障電網運行安全的支撐性調節性煤電項目。項目須列入國家電力發展規劃,并且能效、環保和靈活調節能力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和要求。 | 中央投資支持比例:中西部、東北地區以及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文件享受中西部政策的地區按照《農村電網鞏固提升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發改能源〔2023〕48號)有關規定執行,東部地區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20%。 |
農村電網改造 | 支持脫貧地區、革命老區、邊遠地區等農網薄弱地區電網改造,提升供電保障能力。支持農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接入消納和充電基礎設施的配套電網改造,推動可再生能源開發和新能源汽車下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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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產業鏈供應鏈穩定安全 | 關鍵領域核心技術攻關 | 支持符合規劃布局的集成電路重大生產線等項目。支持新能源汽車新型電子電氣架構、高效電驅動,車用操作系統和固態電池及關鍵材料等攻關項目。 | 中央投資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15%。 |
新引擎新賽道 | 支持人工智能大模型技術研發和行業應用項目。 支持生物全鏈條技術產品創新和制造生產項目。 支持航空航天批量化低成本生產制造項目。 支持北斗規模化應用項目。 支持風光氫儲等新能源產業領域關鍵技術研發示范與設備制造項目。 支持0LED面板、Micro-LED器件和玻璃基板建設等新型顯示領域重大項目。 支持面向人工智能大模型訓練的大規模智能算力基礎設施。 支持新建大型、超大型算力中心(需布局在國家樞紐節點數據中心集群范圍內)。 | 中央投資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15%。 |
戰略性礦產資源供應保障 | 支持國內緊缺金屬、非金屬戰略性礦產資源等新建、改擴建礦山項目。 | 中央投資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20%。 |
四、城市基礎設施及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礎設施 | 城市供氣、供水、排水、供熱管道和設施新建項目 | 城市供氣、供水、排水、供熱管道和設施新建項目。 | 東、中、西和東北地區分別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70%、80%、80%。 |
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 | 支持更新改造城市燃氣供水、排水、供熱等老化管道和設施。 | 東、中、西和東北地區分別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70%、80%,80%。 |
公共供水管網漏損治理 | 支持老舊供水管網的診斷修復、更新改造工程,分區計量工程,壓力調控工程,智能化監測調控工程。 | 東、中、西和東北地區分別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70%、80%、80%。 |
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礎設施 | 包括超大特大城市以及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的大城市城中村改造相關的配套基礎設施建設,保障性住房紅線外配套基礎設施。 | 東、中、西和東北地區分別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70%、80%、80%。 |
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礎設施 | 包括與小區相關的城鎮基礎設施建設,以及小區內的地下管線建設改造。 | 東、中、西和東北地區分別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70%、80%、80%。 |
五、生態環境保護修復 | "三北"等重點區域生態保護和修復 | 支持"三北"工程中部署的在建項目,森林防火應急道路,國家儲備林建設等。 | 中央投資按中央既有定額標準予以支持。 |
城鎮污水垃圾收集處理設施 | 支持總投資1億元以上的項目。 | 中央投資支持比例:東、中、西和東北地區分別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45%、60%、60%,其中,西藏及四省涉藏州縣南疆四地州、甘肅臨夏州、四川涼山州、云南怒江州等地區原則上全額補助。 |
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 | 支持海河、淮河、松花江、珠江等重點流域和太湖、白洋淀、丹江口水庫等重要湖庫水環境綜合治理重大項目。 | 中央投資支持比例:東、中、西部分別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45%、60%。 |
六、交通物流重大基礎設施 | 鐵路 | 支持暢通中西部和東北地區骨干通道、強化邊疆國防保障的干線鐵路,支持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城際鐵路項目,支持鐵路貨運能力提升項目。 | 中央投資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60%。 |
公路 | 支持納入《國家公路網規劃》的國家高速公路和收費的普通國道項目。 | 中央投資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 |
水運 | 支持納入《全國港口與航道布局規劃》的港口和航道項目,國家大宗商品儲運基地項目。 | 中央投資支持比例:相關港口和航道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國家大宗商品儲運基地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60%。 |
機場 | 支持運輸機場新建、改擴建項目。 | 中央投資支持比例:樞紐機場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45%、支線機場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90%。 |
物流基礎設施 | 支持已納入年度建設名單的國家物流樞紐、國家骨干冷鏈物流基地和國家級示范物流園區內的公共性、基礎性設施補短板項目,包括但不限于多式聯運轉運設施,高標準公共倉儲設施新建、改擴建及智能化改造,保稅倉儲設施,公共物流信息平臺和信息化提升項目等。支持冷鏈物流設施項目,包括但不限于冷鏈集配中心,公共冷庫新建、改擴建、智能化改造及相關配套設施項目。 | 中央投資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 |
七、社會事業 | 教育基礎設施建設 | 支持本科高校學生宿舍、中央高校新校區、職業院校產教融合和生活設施、高校教學科研和生活設施、普通高中建設項目。 | 中央投資支持比例原則上按照東、中、西部地區(含根據國家相關政策享受中、西部政策的地區)分別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60%和80%的比例進行支持,西藏自治區、南疆四地州、四省涉藏州縣項目,中央本級項目中央投資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100%。 |
醫療衛生設施建設 | 支持高水平醫院創建國家醫學中心、國家區域醫療中心。支持省級精神專科醫院或綜合醫院精神病區建設。支持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和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建設。支持"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布局的大城市加強醫院建設。 | 中央投資支持比例原則上按照東、中、西部地區(含根據國家相關政策享受中、西部政策的地區)分別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60%和80%的比例進行支持,西藏自治區、南疆四地州、四省涉藏州縣項目,中央本級項目中央投資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100%。 |
文化旅游設施建設 | 支持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利用、展陳展示設施。支持國家公園等重要自然遺產地保護展示及配套服務設施。支持4A級及以上旅游景區內智慧展示設施、配套基礎設施、開放服務設施等旅游基礎設施。 | 中央投資支持比例原則上按照東、中、西部地區(含根據國家相關政策享受中、西部政策的地區)分別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60%和80%的比例進行支持,西藏自治區、南疆四地州、四省涉藏州縣項目,中央本級項目中央投資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100%。 |
全民健身設施建設項目 | 支持體育公園、全民健身中心、戶外運動公共服務設施、健身步道等。 | 中央投資支持比例原則上按照東、中、西部地區(含根據國家相關政策享受中、西部政策的地區)分別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60%和80%的比例進行支持,西藏自治區、南疆四地州、四省涉藏州縣項目,中央本級項目中央投資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100%。 |
"一老一小"服務設施建設 | 支持養老服務機構、以城市為單位申報的社區養老設施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絡等項目。支持綜合性托育服務中心、以城市為單位申報的托育服務體系等項目。 | 中央投資支持比例原則上按照東、中、西部地區(含根據國家相關政策享受中、西部政策的地區)分別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60%和80%的比例進行支持,西藏自治區、南疆四地州、四省涉藏州縣項目,中央本級項目中央投資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100%。 |
其他社會事業建設項目 | 支持殯儀館、精神衛生福利設施、優撫醫院、光榮院、省級盲人按摩醫院、殘疾人康復托養設施、兒童福利設施、未成年人保護設施、烈士紀念設施等。 | 中央投資支持比例原則上按照東、中、西部地區(含根據國家相關政策享受中、西部政策的地區)分別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60%和80%的比例進行支持,西藏自治區、南疆四地州、四省涉藏州縣項目,中央本級項目中央投資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100%。 |
八、其他重點領域 | 新疆西藏四省涉藏州縣重大基礎設施 | 支持列入"十四五"實施方案,存在投資缺口、有一定收益且有融資需求的項目。(國家重大項目庫報送時在"其他"項下錄入項目)。 | 中央投資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80%,西藏自治區公益性項目全部由中央投資安排。 |
興邊富民行動試點城鎮重大基礎設施項目 | 支持納入試點城市有利于破除邊境地區中心城鎮發展瓶頸、提高產業和人口集聚能力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生態環保設施等項目。(國家重大項目庫報送時在"其他2"項下錄入項目)。 | 中央投資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80%,西藏自治區公益性項目全部由中央投資安排。 |
中歐班列集結中心 | 支持中歐班列集結中心實施樞紐綜合能力提升工程,包括場站、集疏運道路、查驗作業設施、臨港產業園區等基礎設施補短板項目。 | 中央投資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 |
邊境口岸擴能改造 | 支持我國已開放的11個鐵路口岸、47個公路口岸實施擴能改造工程,包括增建鐵路專用線、指定監管場地建設、查驗貨場改擴建、保稅物流倉改擴建等項目。 | 中央投資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 |
京津冀協同發展 | 支持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項目在雄安新區落地建設。 | 中央投資支持比例:雄安新區不超過項目總投資60%,北京、天津、河北其他地區不超過項目總投資30%。 |
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里發展 | 支持落實《長江經濟帶發展規劃綱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綱要》的環境污染綜合治理項目,包括工業園區污染治理、尾礦庫治理項目等。 | 中央投資支持比例:東、中、西部分別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60%、80%。 |
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 | 支持符合政策要求,其他投向領域未報送的重大項目。支持比例:中央投資支持比例,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方向。 | 東、中部分別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45%;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方向不超過項目總投資30%;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方向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80%。 |
東北全面振興 | 支持對提升東北地區維護國家"五大安全"能力具有重要支撐作用、其他投向領域未報送的重大項目。 | 中央投資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60%。 |
(二)申報要求
原則上應為“十四五”規劃、國務院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復的重點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或省級規劃和相關實施方案中的重點項目。新開工項目要求前期研究論證充分,具備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礎,原則上能夠在2024年底前開工建設。在建項目的開工時間應在2021年1月1日之后,能在2024年形成較大實物工作量。已完工或投資完成額超80%的項目不得報送。同時要嚴格落實各渠道建設資金,確保項目資金拼盤完整閉合。
(三)申報流程
已經全國人大批準,擬連續幾年發行超長期特別國債,2024年先發行1萬億元。預計近期將啟動項目申報流程。
進入申報期后,項目單位根據申報通知要求,準備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同時從線上(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和線下(項目單行材料)兩條線進行申報;由發改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對照專項管理辦法和申報通知要求逐級審核、逐級上報。
線上:擬申報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基本信息,由項目申報單位經互聯網端口錄入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并推送至屬地發改部門;由屬地發改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進行篩選審核,并將最終通過審核的項目納入國家三年滾動計劃庫,逐級推送。
線下:項目業主單位準備項目申報材料,包括資金申請報告、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文件、真實性說明、資金承諾函等單行材料,同步報送至屬地發改部門。
最終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匯總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進行項目審核,確定支持項目清單。

(四)申報報告主要內容
根據以往經驗,報告應包含以下內容:
1、項目單位基本情況。
·項目基本情況:包括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生成的項目代碼、建設必要性及可行性、建設內容、總投資及資金來源、建設條件落實情況、項目建成后的經濟社會環境效益等。
2、項目列入政府投資項目庫和三年滾動投資計劃:通過在線平臺,完成審批情況。
3、申請投資支持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據。
4、項目建設方案:包括項目建設的必要性、選址、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工藝方案、產品方案、設備方案、工程方案等。項目投資估算:包括主要工程量表、主要設備表、投資估算表等。
5、項目融資方案:包括項目的融資主體、資金來源渠道和方式等。
·具體管理辦法要求提供的其他內容。
6、相關附件:包括項目城鄉規劃、用地審批、節能審查、環評等前期手續復印件以及資金到位情況。
(五)支持方式
根據以往國債發行經驗,發行批準至落地用時近兩個月,采用資金直達機制、中央還本付息,以緩解地方財政收支和債務壓力,且依據各地項目上報情況進行分配。
(六)審批流程
參考以往國債審批經驗,2024超長期特別國債或采用以下審批流程:

項目匯總申報單位應當依托在線平臺(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對申請專項投資的項目開展審核,并對審查結果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負責。審核后將符合條件的項目,推送至年度投資計劃申報區,上報專項年度投資計劃申請報告、績效目標表并附項目資金申請報告。
審核要點包括:
1、項目是否納入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和三年滾動投資計劃;
2、項目是否符合支持范圍;
3、項目是否具有項目代碼,通過在線平臺核驗項目代碼真實性以及申報材料與在線平臺上的項目信息是否一致;4、項目是否重復申報;
5、項目單位是否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6、申報投資是否符合支持標準;
7、項目是否完成審批、核準或備案程序;
8、原則上支持計劃新開工、續建項目,不得用于已完工項目,計劃新開工項目前期工作條件是否成熟、具備開工條件。在建項目各項建設手續是否完備,是否投資計劃一經下達即可開工建設;
9、地方建設資金是否落實;
10、日常監管直接責任單位及監管責任人填報是否規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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