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OD模式是將生態環境治理、片區開發建設運營、資源和產業發展作為一個整體系統考慮,并配套財政規劃、土地供應、資源開發、產業政策等條件,引導片區的環境治理、開發利用和產業發展,促進地區生態環境提升和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將EOD模式引入海洋環境綜合治理,可破解海洋環境綜合治理的資金不足、效率不高等問題,充分發揮“有為政府、有效市場”的雙重作用,提升環境治理和產業開發的水平,打通“生態產業化、產業生態化”的雙向路徑。
一、規劃策劃引領,明確綠色低碳開發體系
我國海洋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的內容,主要集中在自然環境景觀和生態系統健康兩個主要方面。環境景觀方面的主要問題,如海岸侵蝕、海堤破壞、養殖圈圍、海洋淤積、動力減弱、污水排海等,可采用退圍還海還灘、岸線岸灘修復、排污口截污納管、養殖污水處理、污染底泥清淤等手段,改善近岸海域環境質量。生態系統健康方面,如濕地退化、海堤硬化、生物入侵等主要問題,可采用生境修復、外來入侵物種防治、生態災害防治、海堤生態化建設、防護林體系建設等方式,促進海洋生物資源恢復,提升海洋生態系統結構完整性和功能穩定性,提高抵御海洋生態災害的能力。海洋環境綜合治理的一般內容見表1。

表1 海洋環境綜合治理主要內容
海洋綜合開發利用規劃設計,包括生態環境評估、產業規劃、土地資源和海域空間資源利用等內容。要根據區域經濟的發展需求和產業經濟發展規律,結合國家海洋經濟戰略新興產業的指導意見,確定片區的主導產業方向。
在傳統漁業領域,可重點發展海洋牧場、休閑漁業、遠洋漁業、水產種苗及水產品精深加工,大力發展現代漁業產業園;在新興海洋產業,可重點發展面向深遠海能源和資源開發的海洋裝備制造業,如海上風電產業園、加工物流園區;積極布局海洋藥物和生物制品產業,導入具有核心技術研發優勢的產業鏈“鏈長”企業,提升臨海產業園的產業帶動能力。此外,可根據城市自然稟賦條件,發展郵輪、帆船、游艇等旅游業;在海洋文化領域,挖掘具有地域特色的海洋文化,發展研學、文化創意等產業。

二、引入社會資本,明晰價值轉換機制
在前期明確開發運營模式、收益結構和退出機制后,后期要進一步建立生態價值轉換經濟效益的長效反哺機制。一是聚焦生態環境營造,開展生態環境治理和景觀提升,提高區域的土地價值水平;二是推動區域基礎設施滾動建設,獲取片區增量稅收獎勵;三是開展招商引資,導入綠色低碳產業,實現二級、三級聯動開發,促使當地人口、社會和經濟協同發展;四是將片區內基礎設施、生態環境等ABS資產證券化,可發行基礎設施REITs產品,實現資金回籠再投資。
鑒于EOD項目政企合作的獨特性,要避免形成政府隱性負債,清晰項目的政策法律邊界、生態紅線要求、財政承受能力、地區資源稟賦,創造優越的營商環境、提高公信力和政策的延續性。
三、創新項目開發模式,做好投融資平衡分析
EOD模式偏向于“生態環境治理+片區綜合開發”的方式,適宜采用“政府牽頭、市場運作、多主體運營”的合作模式,可針對項目包的不同類型,探索采用PPP、ABO、EPC+F、BOT、TOT等多種不同的組合形式。
當地政府可選擇具有投建營一體化和融資信用良好的主體單位,合作或授權成立合資公司,承擔整個片區的項目開發、實施以及運營工作,按照“策劃引領、滾動開發、嚴控風險、合作共贏”的原則,統籌協調各方利益,推動項目合法合規、有序實施。
EOD模式的廣義收益來源,主要包括國家財政支持資金、績效付費資金、政府購買服務、土地指標交易、特許經營權收益、資源對價收益等類型,典型EOD開發項目主要受益和回款來源見表2。

表2 EOD開發收益和回款主要來源
EOD模式要做好投、融、建、管、退環節全過程的投資評價,開展投資收益率、現金流量分析等主要財務指標測算,確保滿足投資評價標準,并積極與國開行、農發行等政策性銀行溝通,開展項目可融性評價,利用國家綠色金融支持政策,降低項目融資成本,探索碳排放指標、排污權、水權交易模式,提高投資收益率。
根據政府、平臺公司以及央企參與類似EOD項目的主要經驗,政府一般會授權一個法定的實施主體,采用公開招標或競爭性磋商的方式,聯合社會資本方共同成立合資公司,按照生態治理、產業導入、資產運營、統一規劃、分期實施的思路,開展項目前期策劃,通過生態環境治理實現片區價值提升,創造宜居環境,實現產業集聚和地方經濟發展,期間也可策劃包裝多個子項目,積極申請政府轉移支付、專項債、稅收政策等多渠道資金來源,打通資金回流路徑,反哺前期的生態建設投入成本,典型實施路徑見圖2。

圖2 海洋EOD項目商業模式實施路徑
四、合理策劃項目,優選參與市場主體
近五年來,在國家海洋生態環境相關政策的引導下,地方政府、投資平臺公司聯動重點央企,積極開展海灣、海島和生態海岸帶的環境治理和綜合開發,如青島靈山灣、浙江梅山島、深圳大鵬灣、廈門海岸帶等,在圍繞政策研究、模式創新和體制機制方面,不斷探索環境治理和綠色開發的協同發展路徑。從EOD模式的實踐經驗來看,一個成功的項目要有相對清晰的邊界,投資規模多在10~50億左右,開發合作周期約10~15年,前期資金來源主要包括政府預算資金、專項債資金、社會資本投入等方面,投資收益則來源于招商引資獎勵、資產運營收益、片區政府基金收入和增量稅收返還等,資金全過程封閉運行。參與EOD項目的各方主體,應具有較強的信用和履約能力,資金實力雄厚,可開展規劃策劃、產業研究、招商引資、基礎設施建設和資產運營等方面全產業鏈價值創造。根據項目包的投資屬性不同,采用“統規統建、統規自建、自投自建”的差異化方式,既滿足了政府績效考核指標的要求,又保障了各個投資主體的合理收益。
結語
按照區域綠色低碳的發展要求,EOD模式在推動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方面,可結合城市有機更新,實現騰籠換鳥、產業升級,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海洋綜合治理與開發的積極性,減少政府連續性資金支出壓力,探索生態產業化和產業生態化路徑。隨著國家相關政策的陸續出臺,生態金融產品日益豐富,EOD模式將會在國家藍色海灣、生態和美海島、生態海岸帶等諸多海洋經濟領域廣泛應用。(作者:劉林,代曉松,張永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