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發揮數字經濟對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的積極作用,推進全體人民共享數字時代發展紅利,文章提出強化核心技術攻關、縮小區域數字鴻溝、賦能鄉村振興、提升數字素養、數字普惠利民等數字經濟發展路徑。為此,需要加快相關制度創新,進一步健全促進核心技術創新體制機制,完善充分發揮數據作用的基礎制度,優化數字產業集群跨區域發展的治理機制,形成數字經濟共享發展機制,以及構建適應數字經濟發展的財稅體制。
一、發展目標
“十五五”時期,我國數字經濟將保持較快增長,引領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態勢將更加顯著。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從“十三五”時期的7.8%提升至“十四五”時期的超10%,預計“十五五”時期將繼續保持高于GDP的增速,到2030年,核心產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有望進一步提升至15%以上。[15]數字經濟將呈現創新力更強、結構更優、規模更大的發展態勢。農業、工業等領域的數字經濟滲透率將快速提升,三次產業(農業、工業、服務業)的數字經濟滲透率有望從當前的10%、30%、50%分別提升至20%、40%、60%。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將為推進新型工業化、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以及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提供廣闊的市場空間。
“十五五”時期,數字經濟發展將堅持規模與質量并重,更加注重發揮數字經濟對經濟高質量發展的牽引和推動作用,同時強化其在培育增長新動能和促進共同富裕方面的積極作用。具體而言,需深化數字經濟與新型城鎮化的協同發展、互動融合,以數字經濟賦能新型城鎮化高質量發展。促進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的深度融合,全面賦能千行百業,加速創造和積累社會財富。依托數字技術的高滲透性,促進網絡、平臺、數據等要素賦能產業發展,推動城鄉資源共享化、就業機會多樣化、區域發展協同化,構建更加有效的發展成果共享機制。

二、發展路徑
1.強化核心技術攻關和應用,協同推進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正處于加速突破的關鍵階段,我國需聚焦關鍵技術領域進行攻關,加快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協同發展。具體而言:一是加強技術研發,聚焦芯片、操作系統、工業軟件等“卡脖子”領域,鼓勵產學研用協同創新,要在相關領域實現相應技術突破。二是完善算力基礎設施,建設全國一體化算力體系,推進“東數西算”工程,促進邊緣計算與云網深度融合,提升算力資源的統籌調度能力。三是以數據要素價值顯性化和市場化為目標,推進數據要素協同優化、復用增效、融合創新,不斷釋放數據要素乘數效應。鼓勵地方和行業企業在數據工作方面積極探索。推動跨行業數據融合應用,加快數據產業發展。完善數據要素包容審慎監管規則,穩定市場預期。四是大力發展數字經濟核心產業。聚焦數字產業化戰略前沿,重點布局人工智能、高端工業軟件、先進計算、新型電子材料等數字產業。依托物聯網、區塊鏈、云計算等數智技術形成的泛在網絡,打造數字產業集群。五是推進數實融合縱深發展,以“人工智能+”為核心,深化數字技術對傳統產業進行全方位、全鏈條改造,推動制造業、服務業、農業等產業數字化,培育更多新模式、新業態、新產業。
2.縮小區域數字鴻溝,推動區域協調發展。加強數字經濟協同發展的頂層設計,在數字基礎設施布局上適當向中西部地區傾斜,充分發揮數字經濟對中西部等欠發達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牽引帶動作用。具體而言:一是優化基礎設施布局,深化“東數西算”工程,將東部非實時算力需求有序引導至西部,優化數據中心分布,利用西部綠電資源降低算力成本,同時帶動西部數字產業集群發展。二是完善資金支持機制,研究設立區域協調發展基金,專項支持中西部數字基礎設施建設,縮小區域間數字基建差距。三是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以數字大市場發展為契機,推動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破除要素流動壁壘,減少數字歧視、數字壟斷等問題,促進數據、技術、資本等要素自由流動。四是創新區域合作模式,鼓勵數字經濟與“飛地經濟”結合,推動技術、資本與市場資源跨區域高效配置。五是推動產業梯度轉移,支持東部數字經濟產業鏈向中西部延伸,共建數字經濟產業園區,充分發揮數字溢出效應,實現先發地區帶動后發地區協調發展。
3.賦能鄉村振興,推動城鄉融合發展。利用數字經濟賦能鄉村振興,縮小城鄉尤其是中西部地區城鄉發展差距,是解決城鄉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的重要契機。具體而言:一是推進農村數字基礎設施升級,重點提升偏遠地區網絡覆蓋廣度和數字化應用水平,為農村發展提供堅實支撐。二是發展數字普惠金融,依托大數據技術評估農戶信用,為農戶提供小額貸款支持,降低融資門檻和成本,助力農村產業發展。三是推廣智慧農業技術,用數字技術改造傳統農林牧副漁業,推動數字化技術深度融入農產品種植養殖、加工、流通、銷售等環節,整合分散的農產品價值鏈條,提升農業附加值。四是培育數字新業態,推動電商等數字新業態與特色農產品、民族特色村鎮、古村落文化等農業農村資源深度融合,提升農產品商品化率和品牌價值,拓寬銷售渠道,帶動農村居民增收致富。
4.提升數字素養,保障弱勢群體共享數字紅利。數字素養與技能建設,事關國民素質提升和人的全面發展,也關乎我國經濟社會數字化轉型與共同富裕目標的實現。需兼顧全面覆蓋與重點突破,優化投入與收益的平衡機制,建立全民主動學習、快速提升、可持續的常態化數字素養提升體系。具體而言:一是建設開放共享的數字資源體系,建立開放共享的數字圖書館、博物館等數字資源平臺,為公眾提供便捷的數字化學習與工作環境,促進知識普惠。二是完善全民數字教育體系,將數字技能培訓納入中小學、社區及老年教育課程體系,開發適老化、無障礙數字工具與資源,滿足不同群體的學習需求。三是開展重點群體數字技能培訓。針對農民工、殘疾人等弱勢群體,開展數字技能公益培訓試點,在財政支農項目中劃撥專項經費,提供智慧農業、電商運營等實用課程,助力其就業創業。四是引導多元主體參與數字技能培訓,在各類技能人才培養中,鼓勵企業、社會組織等多元主體加強對數字技能的培訓投入,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五是推動數字技術與設施向偏遠地區延伸,加大財政資金投入,保障偏遠地區數字基礎設施建設和數字資源供給,降低弱勢群體獲取數字服務的成本,縮小數字鴻溝。
5.數字普惠利民,推動公共服務均等化。建設普惠共享的公共服務體系,是積極應對人口負增長以及人口結構少子化、老齡化負面影響的重要途徑。具體而言:一是基于互聯網構建超大規模、高速有序的數字教育資源共享平臺,打破區域、城鄉、學校之間的教育空間阻隔與發展水平差異,實現優質師資、課程等資源的廣泛共享。二是完善醫療網絡建設。建設覆蓋省市縣鄉村的醫療網絡,在遠程醫療保健應用、人工智能輔助診斷推廣、可穿戴醫療設備開發等領域不斷取得新進展,提升基層醫療服務能力。三是優化智慧養老服務,構建社區養老服務信息平臺,完善智慧養老服務體系,以適應老齡化社會對家庭照護數字化和智能輔助設備(如人形機器人)的需求,提高養老服務響應速度和服務質量。四是推進社保數字化。依托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加快推進社保數字化,實現社保、就業、助殘等相關服務“一網通辦”,提升政務服務效率。五是健全新就業形態保障體系,完善平臺經濟勞動者權益保護機制,逐步將外賣騎手、網約車司機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納入社保體系,保障其合法權益。要以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持續推進數字普惠利民,不斷縮小區域、城鄉、群體間基本公共服務差距,促進社會公平與和諧發展。
三、制度保障
1.健全促進核心技術創新體制機制。一是健全促進實數深度融合的體制機制。以科技、金融、產業良性循環為目標,超前謀劃數字前沿技術的科研攻關方向與任務,構建多元化基礎前沿研究投入體系。加快科研成果的產業化應用,完善系統化的科技成果轉化路徑,協同推進實數深度融合。二是健全科技教育人才一體化發展體制機制。以科技教育人才一體化發展為導向,圍繞基礎學科、新興學科、交叉學科建設,加大基礎學科人才培養投入力度,培養國家戰略人才、領軍人才和急需緊缺創新人才,為數字技術創新發展提供人才支撐。三是健全市場需求導向的技術研發應用體制機制。市場需求是推動技術創新的原動力。建立市場需求與風險評估體系,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制定投資決策,推動技術研發與市場需求的精準對接。四是健全科技創新主體的內生發展能力體制機制。重視發揮企業在科技創新中的主體地位,通過技術創新指導、專項資金支持、引導社會資本投入等方式,助力數字經濟企業提升內生發展能力。五是健全高水平對外開放的體制機制。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加強市場監管體系建設,面向全球積極引進海外優質企業和高技術人才團隊,加強技術研發的國際合作。同時,更加重視并擴大制度型開放,深化在數字經濟規則、規制、標準等方面的制定與銜接合作。
2.完善充分發揮數據作用的基礎制度。一是開展數據領域規劃編制與實踐工作。統籌推進數據領域規劃編制工作,加快構建數據領域的規劃體系。制定并完善數據產權相關制度,細化全國一體化數據市場培育方案。組織開展數字中國、數字經濟、數據要素綜合試驗區建設,根據各地實際情況開展先行先試。二是持續推進重點領域高質量數據供給。依托“1+3”政策體系,深化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為人工智能技術創新和產業應用提供堅實的數據支撐。完善數據治理體系,積極引導高質量數據集建設。三是統籌規劃建設“四個一體化”數字基礎設施。在國家層面統籌規劃建設算力網、數據市場、大數據中心、平臺網絡等“四個一體化”數字基礎設施。創新算力與電力協同機制,推動算力設施實現一體化、集約化、綠色化發展。在此基礎上,加快國家數據基礎設施建設,構建國家數據基礎設施的主體架構,并推動區域、行業數據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四是建立健全數據共享和開發利用的激勵約束機制。數據要素的市場化定價是實現數據資產優化配置的關鍵。要加快構建數據資產的估值方法與定價機制,推進數據資產入表核算等工作。五是加快構建完善的數據安全防護體系,從技術創新、政策法規、組織管理等多個維度,著力解決數據泄露、隱私保護、數據跨境流動等帶來的安全挑戰。
3.優化數字產業集群跨區域發展的治理機制。一是完善產業集群內平臺協作機制。在產業集群內培育跨區域、覆蓋全產業鏈的平臺,推動各參與方在產業鏈全過程中實現協同聯動。發揮產業集群平臺對人工智能技術創新應用的支撐作用,推動數智技術與產業深度融合。二是梯次布局培育數字經濟產業集群。適時完善產業鏈升級政策,推動產業集群聯動發展,緩解不同地區在企業、市場、技術等方面的失衡問題。三是構建以“鏈主”企業為主導的產業鏈治理機制。破除傳統產業因空間地理和行政阻隔而形成的壁壘,遴選培育數字產業集群中具備生態主導力的樞紐型企業作為“鏈主”,依托“鏈主”企業引領帶動產業集群整體協同發展。四是優化支持產業轉移的政策機制。以產業梯度有序轉移為導向,在規劃對接、產業協作、科技創新以及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加強區域合作。通過制定和實施產業鏈跨區域布局政策,在后發地區打造一批數字經濟發展高地,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4.形成數字經濟共享發展機制。一是加快中小企業的數字化轉型。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是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點與難點。要加快形成促進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的長效機制,在開展產業鏈幫扶的同時,強化對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的政策扶持。通過提供專項貸款、貸款貼息等政策工具,加大對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的財政金融支持力度。二是健全平臺經濟監測預警機制。平臺經濟的健康發展,對于共享數字經濟發展成果、解決勞動者就業意義重大。應運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持續提升平臺經濟發展的風險監測與預警能力。三是加強常態化監管及反壟斷立法制度建設。為避免或減少數字歧視、數字壟斷等現象的發生,要加強對壟斷及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常態化監管力度,并研究完善相關立法工作。四是加大社會保障覆蓋面和保障力度。應更加重視數字經濟催生的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面臨的社會保障不充分等風險,在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的同時,提高保障力度,將新增的數字經濟稅收更大幅度地用于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社會保障。
5.構建適應數字經濟發展的財稅體制。一是財政政策堅持普惠與重點支持相結合。研究進一步加大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等普惠性政策的實施力度。對從事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的龍頭企業,給予特別的政策支持,并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機制。二是落實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改革。探索制定更多關于科研人員持股、成果轉化收益分享、稅收優惠等方面的激勵政策,充分調動科研人員的積極性,推動更多數字技術成果落地轉化。三是推動數據產權與稅收制度銜接。研究建立關于數據要素的法律體系,明確數據作為生產要素的產權歸屬、定價規則及納稅規則。通過立法保障數據要素價值被合理納入稅基,界定數據在采集、存儲、加工、流通和交易等環節的稅收規則。四是完善無形資產價值動態評估機制。針對數據和算法等無形資產,研究完善標準化估值規則,利用大數據技術和市場價值追蹤工具,進行價值動態評估和量化分析,以科學準確地界定征稅范圍。五是積極發揮均衡性轉移支付制度作用。一方面,將從數字經濟領域獲得的稅收更大幅度地用于均衡性轉移支付;另一方面,針對因政府初期投入不足導致數據資源匱乏的地區,研究建立數據資源共享機制,特別是對邊遠薄弱地區提供一定程度的數據資源支持,助力其數字經濟發展。(作者:費太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