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已近尾聲,2026年中央預算內投資的重點方向與支持細節成為各地政府、企業及行業關注的焦點。基于《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謀劃指南(2025年版)》,2026年中央預算內投資聚焦交通、城鄉民生、農業農村、生態環保、社會事業五大領域,梳理出23個核心專項,從政策依據到支持比例,從投資范圍到關鍵要求,形成了一套覆蓋“補短板、強弱項、惠民生”的完整支持體系,為明年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筑牢資金保障。

交通基礎設施:織密“動脈網絡”,夯實區域發展基石
交通是經濟發展的“先行官”,2026年中央預算內投資在交通領域設置3個專項,重點解決干線聯通、水運升級與氣象保障問題,為區域協同發展打通“堵點”。
鐵路專項:以《發改基礎規〔2023〕1761號》為依據,重點支持中西部與東北地區干線鐵路、京津冀等城市群城際鐵路、鐵路貨運能力提升項目,以及中歐班列相關基礎設施。在支持比例上,干線鐵路中央投資不超過項目資本金的30%,跨省城際鐵路不超過15%,貨運能力提升與中歐班列配套項目均不超過20%,既兼顧了中西部地區發展需求,也為國際貿易通道建設提供助力。
水運專項:依據《發改基礎規〔2024〕306號》,將投資優先級明確為“內河航道>通航建筑物>航電樞紐>沿海重點港口設施”,重點投向長江等內河高等級航道整治、沿海港口進港航道與防波堤建設,以及長江船舶受電設施等綠色航運配套。不同于鐵路專項的固定比例,水運專項更強調“規劃導向”,優先支持納入國家或區域規劃的項目,確保資金用在“刀刃”上。
氣象基礎設施專項:按照《發改農經規〔2022〕392號》要求,覆蓋氣象衛星、人工影響天氣工程、氣象雷達與觀測站網建設,以及氣象災害監測預警服務體系升級。該專項無固定支持比例,核心聚焦國家級、區域級及基層臺站的核心設施補短板,比如為偏遠地區配備新一代氣象監測設備,提升極端天氣應對能力,間接保障交通、農業等領域安全。
城鄉建設與民生保障:補齊“生活短板”,提升居民幸福感
城鄉建設與民生保障領域設置5個專項,直指群眾最關心的“住、行、食、安”問題,從冷鏈物流到保障性住房,從地下管網到防災減災,全方位改善城鄉生活品質。
城鄉冷鏈和國家物流樞紐建設專項:依據《發改經貿規〔2023〕1753號》,重點支持國家物流樞紐內的多式聯運、公共倉儲設施,以及單體庫容2萬立方米以上的冷藏/冷凍庫(2025年重點方向延續至2026年)。單個項目中央投資不超過核定投資的30%,既解決農產品“出村進城”的保鮮問題,也為應急物流儲備提供硬件支撐。
防災減災能力提升專項:以《發改投資規〔2021〕675號》《發改投資規〔2024〕1025號》為政策支撐,覆蓋災后恢復重建(如地震、臺風后基礎設施修復)、多災易災地區救災物資儲備庫建設,以及國家區域應急救援中心落地。該專項不設固定比例,但明確需納入應急、交通等部門相關規劃,確保項目與國家防災體系無縫銜接。
城市地下管網及設施專項:參照《城市地下管網及設施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聚焦燃氣、供熱老化管道更新(含戶內安全裝置加裝)、排水防澇泵站與智慧監測設備建設,以及供水管網漏損治理。項目需納入住建部門專項實施方案,直擊城市“地下隱患”,減少管道泄漏、內澇等民生問題。
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礎設施專項:依據《發改投資規〔2022〕910號》,支持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城鎮老舊小區配套設施(如燃氣、養老托幼、消防設施)建設,以及小區與城市主干網銜接的基礎設施。支持比例分檔明確:城鎮老舊小區/棚戶區改造最高覆蓋建安投資,政府投資保障性租賃住房不超過總投資(不含征地拆遷)的30%,企業投資項目不超過配套投資的50%,精準保障“住有所居”。
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倉儲設施專項:按照《發改經貿規〔2023〕1756號》,重點投向中央儲備糧棉糖倉儲物流設施、地方儲備糧缺口區域設施,以及糧食物流節點升級。中央儲備項目支持比例達70%,地方與企業項目不超過30%,同時明確2026年繼續重點支持標準化儲備倉(單項目不低于2.5萬噸),守住糧食安全“壓艙石”。
農業農村:聚焦“三農”振興,筑牢糧食安全根基
農業農村領域4個專項圍繞糧食安全、鄉村建設、產業融合展開,既保障“米袋子”充盈,也推動鄉村從“宜居”向“宜業”升級。
農業專項:依據《發改農經規〔2024〕744號》等文件,支持高標準農田(優先38個糧食產能提升重點縣,縣均≥5萬畝)、大豆玉米單產提升(大豆縣均≥3萬畝、玉米縣均5-10萬畝)、現代種業繁育基地,以及動植物保護設施。在資金支持上,高標準農田新建畝均2400元、改造畝均2200元,單產提升項目大豆畝均400元、玉米畝均300元,現代種業項目中央投資1000-1200萬元,確保農業生產“提質提效”。
鄉村振興專項:以《發改農經規〔2024〕1723號》為指導,投向和美鄉村建設(優先2000人以上村莊、集體經濟≥20萬元的村,支持村內道路、污水垃圾處理)與農村產業融合(種植養殖基地配套、農文旅融合基礎設施)。單個行政村最高支持500萬元(縣均不超8000萬元),產業融合項目縣均不超4000萬元(不超總投資50%),推動鄉村“顏值”與“產值”雙提升。
以工代賑示范專項:按照國家發改委第57號令,重點在鄉村振興持續攻堅區、易地搬遷后續扶持地區建設中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以及重點工程項目配套設施。單個項目中央投資200-800萬元,且明確勞務報酬占中央投資比例≥30%,既改善農村基礎設施,又為當地群眾提供就業增收機會。
重大區域發展戰略建設專項(長三角一體化方向):依據《發改地區規〔2021〕466號》,支持長三角地區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生態環境共保聯治、科創平臺(如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建設,以及省際合作園區發展。無參照專項的項目,中央投資不超過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征地拆遷)的45%,助力區域協同發展“再提速”。
生態環保:錨定“雙碳”目標,推動綠色轉型
生態環保領域4個專項緊扣“碳達峰碳中和”與污染治理,從節能降碳到流域治理,全方位守護生態環境。
節能降碳專項:依據《發改環資規〔2024〕338號》,支持生物質能/地熱能替代、碳捕集利用等先進技術示范,電力、鋼鐵等重點行業節能改造,以及園區循環化改造。支持比例分檔:綠色低碳技術示范項目不超總投資30%,重點行業改造不超20%,循環經濟項目不超15%,單個項目最高1億元,推動產業“綠色升級”。
污染治理專項:按照《發改環資規〔2024〕337號》,投向城鎮生活垃圾處理、危險廢物處置、電鍍/皮革等行業清潔生產改造,以及細顆粒物與臭氧協同治理、水污染治理。支持比例差異較大:清潔生產/節水改造不超15%,危險廢物處置不超20%,其他項目最高60%,單個項目最高1億元,精準解決“污染痛點”。
生態保護修復專項:依據《發改農經規〔2024〕590號》,重點支持長江生物多樣性保護、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整縣推進)、重點區域生態修復(如濕地修復),以及野生動植物保護。支持比例最高達80%(濕地修復、林業種質資源庫),長江生物多樣性保護項目中央投資≥200萬元,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縣均不超5000萬元,守護“生態屏障”。
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專項:按照《發改區域規〔2024〕352號》,投向江河水環境治理、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以及污染底泥清除(需提供總氮≥1000mg/kg、總磷≥20mg/kg的檢測報告)。中央投資不超過核定總投資(不含征地拆遷)的60%,且明確“十四五”以來不單獨支持污水/垃圾處理項目,需合并申報,推動流域治理“系統發力”。
社會事業:補齊“公共短板”,增進民生福祉
社會事業領域7個專項覆蓋教育、醫療、文化、養老、托育等,全方位完善公共服務體系,讓民生保障“更有溫度”。
教育強國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專項:依據《發改社會〔2021〕671號》《發改社會規〔2024〕284號》,支持教育薄弱縣普通高中、原貧困縣義務教育學校建設,中高職產教融合實訓基地,以及“雙一流”高校科研設施。支持比例不超工程建設投資的60%,單個項目上限明確:普通高中≤5000萬元,“雙一流”高校新校區≤30億元,科研能力建設≤6億元(其他高校≤2億元),為教育公平與質量提升“保駕護航”。
教育強國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公共實訓基地方向)專項:按照《發改就業規〔2024〕1228號》,支持省、市、縣級公共實訓基地新建/改擴建(含閑置場所改造)。支持比例不超工程建設投資60%,省級基地≤1億元、市級≤7000萬元、縣級≤3000萬元,助力技能人才培養。
優質高效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專項:依據《發改社會〔2021〕893號》等文件,支持超大特大城市“平急兩用”應急醫院、縣域醫共體、地市級婦幼保健機構,以及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支持比例不超工程建設投資60%,“平急兩用”醫院≤5000萬元,省級精神專科醫院≤2億元,筑牢“健康防線”。
文化保護傳承利用工程專項:按照《發改社會〔2024〕374號》,支持歷史文化名城/街區保護、重點文物修復、國家公園科普設施,以及中華民族現代文明展示項目。支持比例不超工程建設投資60%,單個項目上限:歷史文化名城保護≤2億元,重點文物保護≤3億元,國家公園科普設施≤3億元,守護文化“根與魂”。
社會服務設施建設支持工程專項:依據《發改社會〔2021〕555號》等文件,支持兒童福利、退役軍人服務(烈士紀念設施、優撫醫院)、殘疾人康復托養設施,以及體育公園、健身步道等全民健身項目。支持比例不超工程建設投資60%,改建項目額度減半,完善“全齡友好”服務體系。
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工程和托育建設專項:按照《發改社會〔2024〕260號》,支持公辦居家社區養老網絡、普惠養老城企聯動項目,以及公辦托育綜合服務中心、示范性托育機構。公辦項目支持比例不超工程建設投資60%,普惠項目按床位/托位定額補助,緩解“養老難”“托育貴”問題。
2026年投資趨勢:聚焦“實效”,強化全周期監管
從2025年中央預算內投資(7350億元)的執行情況來看,2026年投資方向將延續“優化投向、提高比例、強化監管”的思路。國家發改委明確,下一步將加強要素保障,推動項目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同時建立健全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機制,定期調度、事中事后監管并行,確保資金“用在實處、發揮實效”。
對于各地政府與企業而言,需緊扣23個核心專項的政策要求,提前謀劃符合條件的項目,既要精準匹配支持范圍,也要嚴格遵守申報規范——比如部分專項需納入特定規劃、提供檢測報告,部分項目對勞務報酬占比、庫容規模有明確要求。唯有精準對接政策,才能更好地借助中央預算內投資“東風”,為地方發展與民生改善注入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