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鎮化與鄉村振興不可分割、相互促進,兩者具有緊密的內在關聯,適合于構建戰略耦合機制。兩者之間耦合機制的構建是由當前的現實困境所決定的:我國城鎮化依然面臨著土地資源利用、資源環境約束與城市承載力等問題,這些問題嚴重制約了新型城鎮化的發展;而城鄉之間的體制機制壁壘,農村村域內資源要素短缺與利用不足,阻礙了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但新型城鎮化與鄉村振興之間具有內在邏輯的關聯性,為解決戰略進程過程中問題,實現鄉村和城鎮的協同治理提供了條件。一方面,新型城鎮化是鄉村振興的助推器,其關鍵在于通過促進城鄉資源要素自由流動、合理配置,引導人才、資源、技術等延伸至農村,改善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短板,推動鄉村發展與全面振興;另一方面,鄉村振興戰略為解決新型城鎮化推進過程中所面臨“大城市病”、環境問題等提供了重要途徑。
隨著城鎮化的快速推進,傳統城鎮化發展模式單純關注規模增長的負面效應日益凸顯,“空心村”“失地農民”“老人農業”等問題層出不窮。為此,2013年,中共中央頒布《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2014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 年)》,進一步強調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以全面提高城鎮化質量的新要求,規劃部署未來城鎮化的發展路徑、主要目標和戰略任務。新型城鎮化與傳統城鎮化在目標定位、任務內容、核心內涵、發展路徑等方面存在本質性差別:傳統城鎮化以城市建設的實體規模增長為目標,而新型城鎮化強調城鎮化質量的全面提升;傳統城鎮化側重城市空間擴大與優化,將新城區建設、舊城區改造作為其主要任務,而新型城鎮化以積極推進農民市民化轉變、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統籌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等作為其主要任務內容;傳統城鎮化以地方經濟增長為核心,發展方式粗放,忽視生態環境保護,而新型城鎮化為以人為本為核心,強調綠色可持續發展。
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當前,我國社會中最大的發展不平衡是城鄉發展不平衡;最大的發展不充分是農村發展不充分[1]。立足于新時代的基本國情,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從而實現廣大農村的“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振興目標。鄉村振興通過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形成城鄉人才、資金、技術、信息等要素的充分自由流動,促進城市資源要素更多的配置到農村,實現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而新型城鎮化發展過程中,將美麗鄉村建設和農村產業發展相結合,推動鄉村產業興旺、城鄉融合發展,有助于鄉村全面振興目標的實現。因此,鄉村振興與推進新型城鎮化不是非此即彼的關系,而是互促共進、相輔相成的。
二、新型城鎮化與新時代鄉村振興戰略耦合機制構建的內在邏輯
新型城鎮化與鄉村振興之間具有內在邏輯上的自洽性,適合創新構建戰略耦合與協調治理的機制,對兩者之間邏輯關系的探討主要是從現實困境所展開的:
步入新時代后,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發生了根本性轉變,城鎮化發展的外部條件和內在動力正在發生深刻變化,新型城鎮化所面臨的主要挑戰和矛盾也有所不同。其中,最為突出的問題集中表現為三對矛盾,一是建設用地剛性需求與耕地保護硬性約束的矛盾。立足于我國人多地少的基本國情與城鎮化作用必然伴隨土地占用規模增加的剛性需求的基本規律,一些地方政府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進行耕地違法開發,長期以來粗放的城鎮化發展方式所造成的耕地流失,已經嚴重地威脅國家糧食安全、生態安全。盡管我國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實行耕地開發的“占補平衡”,嚴守18億耕地紅線,但每年耕地資源非農化依然不斷增加。由此,如何處理好城鎮化進程中土地利用管理問題,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生命線成為突出難題。二是經濟社會快速發展與資源環境瓶頸制約的矛盾。在城鎮化、工業化偏向性發展模式下,我國經濟保持較長時間高速增長的同時,生態破壞、環境污染、資源耗竭等資源環境問題日益突出,導致我國生態總體承載力進一步弱化,因此,在資源環境約束條件下發展新型綠色城鎮化成為又一難題。三是農村勞動力亟待轉移與城鎮承載能力不足的矛盾。隨著農業現代化進程推進,大量農業剩余勞動力亟待從傳統農業部門向現代經濟部門轉移,需要城鎮化進程發揮吸納農村勞動力的作用。根據發達國家城市化發展經驗,城鎮化率在30%~70%之間,說明城鎮化處于快速發展階段[3]。2017年中國城鎮化率達58.52%[4],但是距離發達國家80%的城市化水平還有較大差距。那么如果以近年來每年1個百分點左右的增長速度,每年將會有超過1 000萬人口進入城市,大規模人口遷入城市會給基礎設施、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生活保障等公共服務和城市承載力造成巨大的壓力。
2018年7月,習近平總書記對鄉村振興戰略作出進一步重要指示,強調必須堅持將實施鄉村戰略擺在優先位置,以“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為戰略實施方向,全面激活鄉村振興內生動力,實現“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組織振興”[5]。目前鄉村振興戰略正處于政策細化階段,相關政策已經進入研究、規劃、部署環節,后續針對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將密集出臺,旨在實現鄉村全面振興,縮小城鄉差距。當前,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過程所面臨的最為突出的難題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在農村村域內農村發展落后、農業基礎薄弱以及農民增收困難等現象并存。這些現象主要是農村人才、資金、技術等資源要素短缺與利用不足所導致的。二在城鄉之間的體制機制壁壘阻礙城鄉資源要素從單向流動向雙向流通轉變。長期以來農村和農業為城市發展提供要素支撐,這種單向流動的不平等交換機制使得城鄉之間的差距進一步拉大。
新時代鄉村振興戰略為新型城鎮化的發展困境提供了現實性的選擇,兩者之間需要有效銜接、重點調控,以實現政策效應最大化。首先,鄉村振興以產業興旺為戰略重點,要求發展鄉村新產業新業態,新型城鎮化可以借用鄉村振興戰略發展鄉村產業之機吸納農村勞動力有效推進農村就地城鎮化,實現農民市民化轉變,緩解城市壓力。其次,根據鄉村振興戰略的規劃部署,以嚴守耕地紅線、農地集約化經營的價值取向的新一輪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已經開始試點,配套農地整治工作也順利開展,有利于土地資源在新型城鎮化過程中優化結構、盤活存量、提高效率,從而滿足新型城鎮化的用地需求。再次,新型城鎮化推進過程中,將鄉村建設、產業發展以及人口城鎮化相結合,是破解“三農”問題的重要方式,同時,新型城鎮化強調城鄉融合發展,消除城鄉生產要素流動的制度性障礙。由此論證,新型城鎮化與鄉村振興具有內在的邏輯關聯性,而二者互相配合可緩解城鄉二元結構不均衡局面,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
三、新型城鎮化在鄉村振興戰略中的作用機制
新型城鎮化的核心要求、主要模式、發展理念、動力機制可與鄉村振興戰略形成具體化的協同領域,集中體現在新型城鎮化對鄉村振興戰略的功能方式與作用機制。
1.新型城鎮化以人口城鎮化為核心要求,強化農民在鄉村振興中的主體地位
傳統城鎮化是以政府為主導的外生性城鎮化模式,強調政府對土地資源要素的支配,主要表現城市空間的擴張,是典型的土地城鎮化。這種土地要素驅動經濟快速發展的城鎮化帶來了種種弊端:一方面地方政府片面追求城市規模,盲目進行土地開發建設,造成土地資源配置不合理,土地浪費嚴重;另一方面土地城鎮化嚴重超前于人口城鎮化,一些地方“要地不要人”問題嚴重,出現“鬼城”、“空城”等現象。新型城鎮化是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由“化地” 向“化人” 轉型[6]。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要求認識到人的重要性,在規劃中充分考慮人的需要,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和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人的全面發展[7]。新型城鎮化和鄉村振興均作用于農民,從作用對象而言,兩者密切相關。首先,新型城鎮化可推動農民市民化進程,促進農村勞動力有序轉移,有效吸納農村人口。鄉村振興并非將農民滯留在農村,而是有規劃、有策略地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新型城鎮化推動農民市民化與鄉村振興減少農民的要求不謀而合。其次,新型城鎮化建設有利于改善農村教育落后的局面,提高農民整體素質,不僅能提高農民的職業技術能力,為農民非農就業與增收創造更多機會,而且能提升農民的主體意識、平等意識和參與能力,為農民參與鄉村振興戰略奠定基礎。最后,農村就近城鎮化的快速推進將有利于破除城鄉二元結構體制,使農民享有城市居民所享受的福利待遇,因而能激發農民的內驅力,調動農民參與鄉村振興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充分發揮其主體作用。
2.新型城鎮化以就近城鎮化為主要模式,是優化鄉村結構和布局形態的重要途徑
傳統城鎮化是以異地城鎮化為主導的路徑模式,主要是農村剩余勞動力從中西部地區向東部經濟發達地區流動[8]。作為異地城鎮化載體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與大城市已經面臨著城市發展飽和的狀態,因此推進就近城鎮化更符合當前現實情況。異地城鎮化雖然能通過發揮其產業、人口的集聚效應帶動所在區域內經濟發展,促進農村轉移人口增收,但也對容易對遷出地產生負面影響,如農村“空心化”等現象突出。這些空心村尤其面臨著農村人口“空心化”和居住結構的“空心化”,前者指農村青壯年勞動力集中流向城市,留守婦女、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卻棲息在農村,導致農村勞動力數量、結構發生巨大變化,后者指空心村面臨著原有農村空間布局結構混亂,居住功能發揮不足以及城鄉空間不協調等問題。而以就近城鎮化為主的新型城鎮化能有效解決上述各種問題,能激發農村發展內在活力。就近城鎮化是在原居住地一定空間半徑內,依托小城鎮和新型農村社區實現就地就近城鎮化、就地就近市民化、就地就近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城鎮化模式。農村就近城鎮化有利于鄉村全面發展,增強該地區的經濟活力而吸引農民回流,改善農村的人口結構。而農村就近城鎮化對于鄉村布局形態的優化主要從兩個方面所發揮作用:一方面,在村莊內部,農村就近城鎮化對村莊進行科學規劃布點,合理規劃鄉村建設用地、農用地空間布局,統籌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不僅能提高農民居住集中度,而且為人居環境改善與資源集約利用水平提高創造了條件。另一方面,在城鄉空間協調發展理念作用下,農村就近城鎮化加強改造鄉村與城市發展的規劃統籌與功能配套,有利于發揮城市對農村的輻射帶動作用,從整體上優化城鄉結構與空間布局。
3.新型城鎮化以“綠色發展”為發展理念,為鄉村可持續發展提供保障
傳統粗放型城鎮化是高耗能、重污染、低效益的發展模式,片面地追求經濟增長,忽視環境效益與生態保護,導致土地資源配置扭曲、自然資源短缺、環境污染嚴重、生態系統退化等問題,影響了城鎮化可持續發展進程。2015年4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提出“大力推進綠色城鎮化”,推動“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和綠色化”的良性互動與協同發展。綠色城鎮化的發展觀與鄉村振興“生態宜居”的理念相契合,為鄉村振興注入了能量,有助于實現鄉村可持續發展。生態環境惡化是嚴重制約農村社會經濟發展,導致鄉村難以全面振興的重要原因之一。農村生態系統是農村生活和農業生產的基礎,生態環境惡化會對農民、農業、農村產生直接或潛在的負面影響。一方面,農村環境惡化會直接影響農民的農業生產,如水土污染會直接降低農田作物的產量和質量,影響農業收益。另一方面,農村衛生條件差、環境污染等會降低農民的生活質量,加劇農村的貧困程度。尤其在一些貧困地區,當地農民為追求當前經濟收益掠奪式開發消耗自然資源,使生態環境加速惡化,最終卻陷入“貧困—不合理經濟行為—環境污染或生態惡化—污染致重病或者資源短缺—貧困加重”的惡性循環,導致農村貧困長期化、代際化。鄉村振興不能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要實現鄉村持續、穩定、協調發展,就必須強調保護生態環境,實現綠色發展。因此,堅持綠色發展的新型城鎮化之路使鄉村發展更具生命力和可持續性。
4.新型城鎮化以“四化同步”為動力機制,為鄉村全面復興提供持續動力
黨的十八大明確提出,要促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黨的十九大從戰略全局的角度對新型城鎮化進行部署,進一步強調“推動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四化”作為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系統,彼此相互關聯。工業化增加供給,是城鎮化發展的根本動力;城鎮化創造需求,是促進農業現代化的發展載體;農業現代化又為工業化和城鎮化提供一定的支撐和保障;信息化則為其他三化提供重要的發展手段[10]。工業化、城鎮化、信息化、農業現代化基本涵蓋了經濟發展的重要領域,與鄉村振興戰略密切相關,為鄉村發展提供了全面、持久、系統動力。首先,工業化為農業現代化發展提供技術支撐,推動鄉村企業發展進程,通過創造崗位有效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促進鄉村經濟綜合實力提高。其次,城鎮化是釋放農村農業內在需求的重要基點,加快城鎮化可以拉動農產品需求,擴大農村的市場需求,促進農村產業發展和農民增收;同時,城鎮化能促進城市人才、資金、技術、信息等生產要素向農業農村領域延伸,實現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再次,信息化推動互聯網技術與農業生產、加工、銷售等環節結合,為農村農業帶來了新型農業經營思路、規模化經營方式、標準化生產流程,以“互聯網+”帶動農業產業升級。最后,農業現代化為農業發展帶來了先進技術、現代化設備,促進農業生產效率提高,同時農業現代化進程中以現代化知識體系的全方位滲透有利于農民的綜合素質提高,對于培養新型農民、全面振興鄉村具有重要意義。
四、鄉村振興戰略為新型城鎮化發展提供新機遇
鄉村振興與新型城鎮化的戰略目標一致,均是要縮小城鄉差距,實現城鄉融合發展,兩者區別只是發展主體和關注區域存在不同[11]。城鎮化側重于發展城市,但同時強調兼顧農村;而鄉村振興則關注農村,但同時要助力城鎮化的實現。從本質上來看,鄉村振興主要是要改變我國發展不均衡不充分的現狀,補齊農村農業發展短板,既解決制約城鎮化健康發展的各種問題,又推進城鄉融合發展。因此,鄉村振興戰略為新型城鎮化發展提供新的機遇,對其助推作用也是顯而易見的。
1.鄉村振興有利于化解大城市發展中城市病的問題
城市病是指城市發展規模與速度超過城市資源環境承載能力所產生的一系列問題,如人口膨脹、交通擁擠、城市貧困、資源短缺、環境污染等問題。這些問題會影響城鎮化進程、加重城市負擔、降低市民生活質量,因此,如何應對城市病所導致的各種弊病成為當前社會一個重要的課題。而鄉村振興戰略能有效緩解上述問題,對城鎮化發展產生積極影響。首先,鄉村振興有助于推動城市人力、技術、資金等要素流向農村,以解決農村發展所面臨的資本短缺以及不合理配置的困境。各類資源要素的流向遵循市場經濟理性規則,當鄉村具有更大的發展能力時,生產要素會傾向于配置到鄉村,而鄉村振興無疑為資源要素整合和配置利用提供良好的環境,為鄉村創造更大的吸引力。其次,鄉村振興有助于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促進進城農民工回流,緩解人口繼續大規模流向城市的盲目性。農村勞動力進城就業的主要動因是增加收入,一旦鄉村振興激發農村的內在活力,使農業經濟和鄉村產業呈現蓬勃發展態勢,進城務工人員將會自發返鄉就業或創業。此外,鄉村振興也強調依靠政府政策激勵吸引各類人才回歸鄉村,重視鄉村就地人才培養,推動資本、技術等延伸至鄉村建設,使鄉村成為鄉土人才隊伍發展農村經濟的樂土。
2.鄉村振興有助于推進農村就近就地城鎮化
就近就地城鎮化是農民離土不離鄉、就業不離家、就地市民化的城鎮化[12],這種城鎮化模式能發展鄉村,使農民在鄉村就能實現市民化轉變,享受與城市居民相同甚至更好的生活品質和福利保障。從中國城鎮化發展進程來看,大規模人口轉移和人為造城運動,并不是符合國家實際的城鎮化模式,即使中國城鎮化率達到發達國家水平,約70%~80%,仍然有4億人左右的人口居住在農村,從本質上還是不能改變農村現代化發展難以突破困境的局面。而鄉村振興戰略以守地式發展農村的基本思路,為農村就近就地城鎮化奠定基礎。首先,產業振興是鄉村振興的基礎,鄉村產業振興能促進城市的生產要素向鄉村回流聚集,從根本上解決農村人口空心化、產業空心化、組織空心化等多重問題。而且,鄉村產業振興有助于多樣化產業開發,促進農業生產組織化、規模化,解決農業勞動力就業,在提升農業生產效率的同時實現農民收入增加。其次,以人才振興發展農村的理念有利于推進農民市民化轉變。人才振興一方面要求對留守勞動力進行教育培訓,另一方面引進各類人才帶動鄉土農村勞動力,這兩方面的作用不僅能提高農民專業技術知識和職業能力,而且能引導其改變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最后,優先發展農業農村,從建立城鄉融合體制機制角度改變鄉村落后的現狀,使農民在鄉村就能享受同等對待,形成城鄉一體化發展態勢。基于此,可以明顯看出,鄉村振興戰略是在發展農村的同時,推進了農村就近就地城鎮化。
3.鄉村振興以提供生態空間支撐滿足綠色城鎮化的內在之需
當前全國大部分農村地區都存在著不同程度的生態惡化的問題,其中最為突出的是垃圾污水所致的環境污染和村容村貌“臟亂差”問題。農村生態環境惡化直接影響農民居住環境,只有為農村營造一個干凈整體的生活環境,農民才會有動力積極投入城鎮化建設之中。鄉村生態振興通過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生態修復與保護,全面提升“生態宜居”鄉村建設水平,提高農村人居環境質量。鄉村生態文明建設對城鎮化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首先,從整個生態系統來看,城市周邊的農村地區乃至全國所有農村地區為我國的城市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提供著綠色空間與生態支撐。鄉村生態振興是振興鄉村的應有之義,是綠色城鎮化建設的內在之需[13]。其次,鄉村需要與城市一起繁榮發展在于城市依賴于農村多功能產品供給,因此鄉村生態振興基于以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強化農村生態產品供給,將農村生態優勢轉化為農村產業和生態經濟優勢,以提供更多更好的綠色生態產品滿足城市發展需要。最后,鄉村振興以生態文明建設為核心發展觀,在保持農村自然生態與特色文化的基礎上,重構農村新景觀,如以發展特色小鎮作為綠色城鎮化的典型綜合探索,打造特色旅游新產業和特色產業集群,改變農村過去那種高污染、高能耗的生產生活方式,引導農村向可持續健康方向發展。而且這也是新型城鎮化的有效發展路徑。
4.鄉村振興以堅持城鄉融合發展之路實現平等城鎮化的目標
平等城鎮化其本質在于統籌與一體,是通過構建城鄉融合的體制機制,創新戶籍制度、土地制度等制度改革,實現農民工市民化和城鄉公共服務一體化[14]。十九大報告提出要建立城鄉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2017年12月,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鄉村振興道路”,要求重塑城鄉關系,走城鄉融合發展之路,這是對馬克思主義城鄉融合觀的重大發展[15]。鄉村振興戰略的意義,正是順應現代化發展要求推進城市和鄉村的協調發展。隨著城鎮化快速推進,城鄉差距不斷擴大,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強調堅持農村農業優先發展是改善農村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和信息流通等方面落后,不斷縮小城鄉差距以逐步實現城鄉一體化的過程。鄉村振興戰略基于當前鄉村的現狀,明確了鄉村發展的思路,對城鄉關系轉變做出戰略性部署,要求推動“城鄉一體化”向更高階的“城鄉融合”轉變。首先,鄉村振興通過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 在產業方面,以靈活多樣化、立體化發展模式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整體融合發展,同時將新型城鎮化戰略有序對接,促進城鄉產業合理化分工協作,更好地發揮城市產業對鄉村產業現代化的帶領、輻射作用。以鄉村產業興旺來縮小城鄉差距,促進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使農民在農村就能切實享受到城市居民的福利待遇,更好地分享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其次,鄉村振興戰略要求破除城鄉分割的制度藩籬, 尤其是要通過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戶籍制度改革、住房制度改革、社會保障制度改革與勞動力就業制度改革等,以振興鄉村過程中逐步實現農民市民化。
五、結論與討論
新型城鎮化和鄉村振興均是解決“三農”問題、實現現代化的重要途徑,兩者之間具有互動聯動、相互促進的緊密聯系。
新型城鎮化在鄉村振興戰略中發揮的作用主要體現在:新型城鎮化以人為核心的要求有利于強化農民在鄉村振興中的主體地位;新型城鎮化以就近城鎮化為主的發展模式有利于優化鄉村結構和空間布局;新型城鎮化堅持綠色發展為鄉村可持續發展提供保障;新型城鎮化強調“四化同步”發展為鄉村全面復興提供持續動力。
鄉村振興同時也為新型城鎮化帶來了新的發展機遇。鄉村全面振興能吸引勞動力回流,不僅能緩解大城市發展中城市病的問題,也有助于推進農民就地市民化與農村就地城鎮化。鄉村振興所強調的“生態宜居”與“綠色城鎮化”不謀而合,對新型城鎮化綠色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此外,鄉村振興要求堅持城鄉融合發展之路實現平等城鎮化的目標。
為加快構建并完善新型城鎮化與新時代鄉村振興的戰略耦合機制,政府需要在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完善:
首先,各地方政府應建立系統化的城鎮化規劃,對城鎮化工作進行全面質量管理和監測評估,對各具體工作環節的問題及時發現并予以解決,繼續發揮新型城鎮化的引領作用和惠民效果。
其次,鄉村振興作為一項系統性工程,需要政府以制度改革為主線,引導人力、物力、財力的有機整合,真正做到激活鄉村的主體、要素、市場,增強改革的系統性、協整性以助力鄉村全面振興。
最后,從兩者戰略耦合的角度而言,新型城鎮化與鄉村振興均涉及農村的土地、產業、人口等不同領域的調整,可形成緊密的協同關系。政府應在雙方協同關系的基礎上進行整體性、系統性的規劃和統籌,以避免“碎片化”的政策安排與政策沖突,影響新型城鎮化和鄉村振興的戰略實施效果。(責任編輯:張積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