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振興”戰略的提出, 將鄉村問題的解決置于一個新的戰略制高點上。鄉村的振興不僅是鄉村內生發展的需要, 也是鄉村外部群體追求田園式鄉村生活的需要。我國首個“國際慢城”——高淳椏溪作為一個新的地域空間, 就是順應這一要求對原始空間進行設計與再造的結果。它代表了與城市發展迥異的鄉村復興道路, 但在改造過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著絕對空間碎片化、抽象空間階層化、差異性空間倒置化的問題。因此, 要妥善處理好鄉村“慢”發展與社會快速現代化之間的張力, 重建鄉村發展秩序, 維護鄉村空間正義, 最大化地挖掘鄉村空間的附加值。
中共十九大報告中所提出的“鄉村振興”戰略, 為“三農問題”的解決開啟了一個新思路。不同于以往提出的“新農村建設”、“美麗鄉村建設”, “鄉村振興”戰略以更加高屋建瓴式的提法, 對新時代下城鄉融合發展提出了新的期許。在這一發展框架下, 鄉村發展不應只是城市發展的附屬品, 更不應在發展路徑上與城市發展亦步亦趨, 而應走更具自我競爭力、極富地方特色的振興之路。在這一點上, 我國首個“國際慢城”———高灣椏溪的空間實踐, 可謂是國內鄉村振興發展方面的先驅, 其通過對傳統鄉村“慢”價值的重新發現及其現代性的重構, 使“慢”鄉村也可以在快速城鎮化的進程中尋求到自我的價值增長點。但是在這一“慢潮流”的復興過程中, 也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正視和解決這些問題, 有助于今后“鄉村振興”工作的開展以及鄉村地域空間的現代化改造。
地域空間再造:鄉村振興中的難題
鄉村是一個空間地域系統, 一般包括鄉 (鎮) 域地理空間與村域地理空間。[1]眾所周知, 鄉村是農業社會的根基, 孕育了悠久而又厚重的農耕文明。鄉村也是與城市共生共榮的重要一極。然而, 伴隨著城市化、工業化和現代化的推進, 鄉村逐漸走向衰落。早在20世紀二三十年代, 中國“鄉村建設學派”就曾指出, 中國的社會問題主要是鄉村問題, 并將鄉村衰敗歸結為“文化失調”與“愚窮弱私”。[2]當前, 鄉村衰落主要表現為鄉村過疏化 (空心化) 、農業邊緣化、農民老齡化。在城市化的強力推動下, 鄉村正在經歷從“農民的終結”到“村落的終結”的劇變。[3]但隨之而來的問題是, 農民被動上樓、生活成本上升、熟人社會解體、村落文化遭到破壞等。于是, 如何更好地推進鄉村的建設與發展, 就成為一個重要的議題。從西方和東亞的經驗來看, 不論是20世紀60年代美國的新城鎮開發建設、英國的農村中心村建設、法國的“農村振興計劃”, 還是70年代韓國、日本推行的“新農村運動”、“村鎮綜合建設示范工程”, 都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尤其是日本在鄉村建設過程中提出的“一村一品”[4]模式, 被廣為接受、影響較大。當前我國在借鑒上述經驗推進鄉村振興方面, 也取得了一些經驗。例如, 特色小鎮打造的“一鎮一特色”在一定意義上便是“一村一品”的升級版。但與此同時, 鄉村建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盲目借鑒、簡單模仿, 商業化開發過度和地域特色文化失真、片面追求“形象工程”等問題, 從而偏離了發展的方向, 導致了鄉村發展的異化現象。
那么, 在一個鄉村地域范圍內推進新農村建設或特色小鎮建設, 如何在找準特色的前提下做到既能夠促進當地經濟發展與民生改善, 又能夠保留鄉村風貌和鄉土文化, 是需要解決的問題。本文以一個鄉村地域范圍內的空間再造———椏溪“國際慢城”為案例, 試圖通過對該案例的剖析, 來回應當前推進鄉村振興與發展的兩難問題。
“慢城”經驗:空間生產中傳統與現代要素的融合
“慢城”打造工程中所謂的“城”并不是字面意義上的城市建設, 而是與大規模城市擴張反其道而行的就地城鎮化。上世紀西方“慢城運動”興起之初, 將人口5萬以下的城鎮、村莊或社區定義為“慢城”的規劃建設范圍, 將“慢”發展的理念融于小而精的區域發展中。在其所建構的“慢”空間里, 沒有污染、噪音、廣告牌、霓虹燈, 也沒有行色匆匆的路人和川流不息的汽車, 有的只是悠然自得的慢食、慢出行和慢文化交流。椏溪國際“慢城”的成功打造, 使得該地原本深藏于丘陵地區的村莊聚落, 一躍成為了國際知名的“慢村落”。在這里, 鄉村地域的農耕模式與現代要素實現了有機融合, 迸發出了新的生命力, 孕育了新的增長點。 (圖1) 椏溪國際“慢城”也因此探索出了一條城鄉融合發展的道路。
(一) 土地:點狀布局與網狀布局互構
“土地是人類建構生存空間的基座”[5], 也是鄉村發展的基本要素。在“慢城”建成之前, 當地的土地布局和利用較為簡單, 主要分為耕地、林地 (山地) 、居民點用地, 居民點分布也較為散落且交通不便。2005年, 地方政府修建了一條長約48公里的柏油馬路, 貫通了各個村落;并在各村落交通的連接點上設計出了多條慢行路線, 不僅有專供車輛通行的現代化大道, 還設有專門的自行車道、徒行步道, 打造出了一條極富鄉村特色的騎行與步行互動的生態游線路線, 形成了通暢的交通網絡。與此同時, 在各交通路線的節點上, 也聚集了一批富有特色的農家樂、生態區和人造自然景區。這極大地帶動了“慢城”域內生態旅游資本的流通與運轉。這一點線結合的村莊網絡空間格局, 打破了原有的土地利用格局, 鄉村土地的功能在“慢城”版圖下得以實現多樣化。 (圖2) 是故, 土地不再只具有單一的農作物生產價值, 更兼具了商業開發與休閑服務的潛能。土地利用嵌入現代化商業與服務業資本運營中, 突破了單一化的土地耕作與利用方式, 傳統農業在多維的生態旅游空間開發中找到了新的契合點。耕作不再只是為了自給自足, 也是為了滿足打造觀賞類自然作物景觀的需求。
(二) 文化:農耕文明與現代文明互融
文化復興是鄉村振興過程中一個不可回避的話題, “如果說鄉村傳統產業與現代產業融合是為了鄉村發展塑形的話, 那么文化發展則是為了鄉村復興塑魂, 是鄉村永葆其獨特魅力的核心所在。”[6]“慢城”的案例之所以能夠成功, 與其關注農耕文化的創新, 并形成了一種獨具特色的鄉村“慢文化輸出”密不可分。“慢文化”最初的發展源頭可追溯至西方文化的啟蒙思想當中, 其崇尚自由、追求個性解放的西方文化價值觀經過傳統鄉村文化的嫁接落地生根, 成為后現代城市居民眼中的新風尚。原先農村中隨處可見的油菜花地、茶園、葡萄園等農作物種植, 如今改頭換面成為城市人爭先體驗的農家休閑項目基地;“慢城”中所保留的徽派建筑、古吳語發音、傳統手工藝及地方菜系都變成了稀罕物;“跳五猖”“大馬燈”“送春”等古老的文化活動也都發展成為現代創意性的旅游文化節目。古老的農村文化與舶來的“慢城”文化有機融合, 經過這一“慢”發展理念發酵過后的農村不再是衰敗和落后的代名詞, 傳統農耕文明與現代工業文明、生態文明在狹小的鄉村地域空間內實現了巧妙結合, 進一步提升了“慢城”美麗鄉村建設的品質。
圖1“慢城”空間生產中的要素融合
圖2“慢城”土地利用方式變遷
(三) 生產:傳統農業與現代產業互促
“慢城”品牌興起之前的椏溪, 單純地以第一產業發展為主要依靠。被冠以“慢城”品牌之后, 產業發展開始逐步轉型, 農業依托其天然的地理環境優勢向休閑觀光農產業過渡。與旅游消費相結合之后的傳統農業, 不再是一個低收入、低保障的落后標志, 轉而成為一個極具市場開發價值的農村新經濟增長點。在這一農業產業化轉型的推動之下, “慢城”的村莊功能也完成了“由居住+農業組合”向“居住+農業+服務功能”的轉化。村莊的服務業空間經歷了從無到有、再到急劇膨脹的過程, 以家庭為主要單位的農家樂餐飲、客棧已占據了主要的服務型空間。[7]這一點在處于“慢城”中心地帶的大山村身上體現得尤為明顯, 從大山村前后的土地利用格局上 (圖3) , 我們可以明顯看出“慢城”發展后的大山村產業構成已明顯趨于多樣化, 生態觀賞型農作物的種植已占據了大山村傳統經濟型農作物種植的大半壁江山, 服務業、生態旅游業等第三產業的發展全面交織于傳統農業發展的空間之中。在“旅游+”思維概念的引導之下, 類似于毛竹、油菜花、茶葉這類看似普通的農產品種植也煥發出新的市場活力, 獲得了更高的農產品附加值。
(四) 生活:原生態與后工業生活互嵌
“慢城”生態旅游產業興起的同時, 也帶動了服務業在村莊空間中的發展, 服務性經濟的收益幾近占據了“慢城”收入的80%。丹尼爾•貝爾曾經將這種以服務性經濟為主要支撐的時代歸結為后工業時代。“慢城”現今的經濟社會發展無疑是邁入了后工業時代當中, 后工業化的生活使得人們對于個體的身心解放、人與自然之間的和諧發展更為關注。工業化社會下各種轉基因、農藥化肥泛濫的時代, 在這里已成為了過去式。“慢城”生活開始尋求的是一種返璞歸真的自然旨趣。在農作物種植過程中, 會采用以人工捉蟲代替農藥治蟲、以有機肥料代替化學肥料的農作物培育方式, 看似是農業技術水平上的倒退, 回到了原始農耕生活時期———農民們生產技術水平低下的階段。但實際上這種選擇性的倒退更代表著人們對于原始綠色無污染生活的向往, 預示著人類在追求生態文明層面上的進步。這一“逆向”發展現象的存在, 也在一定程度上說明了:在經濟發展到一定水平之后, 經濟發展也需要為人類生活本身讓步。只有生活充分建立在以人為本基礎之上的“慢”空間中, 人們才不會感受到被異化為“非人”, 空間也不會是“物的牢籠”, 而是更具歸屬感與親近感的家園。[9]是故, 后工業生活時代的出現并不是向原始生活方式的倒退, 而是對于原始生活精神的一種再生與創造。“慢城”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而言, 是后工業化時代人們為逃離城市壓力所開掘出來的一塊生態“烏托邦”。
圖3 大山村申報“慢城”前后產業占地格局對
“慢城”問題聚焦:空間視角下傳統與現代的碰撞
椏溪鎮“慢城”模式的實踐經驗表明, 傳統和現代兩種不同類型的要素在同一空間里實現了共存, 這為鄉村的振興發展提供了啟發和借鑒。但與此同時, 在地域空間重構的過程中伴隨著資本的輸入、空間資源的爭奪、多方利益的沖突, 一些問題和矛盾也開始顯現。依據列斐伏爾對空間演化的三個階段 (1) 的劃分, “慢城”的空間生產實踐相應地也存在絕對空間的碎片化、抽象空間的階層化、差異空間的倒置化的問題 (圖4) , 制約了“慢城”的可持續發展。
(一) 絕對空間碎片化
所謂“絕對空間”在列斐伏爾看來是原始的、最自然、本真的空間狀態。“它發源于農牧空間, 是最初由農民、牧民或半游牧民占領并使用的空間。”這一空間狀態的描述, 與椏溪鎮在申請國際“慢城”之前的空間構成基本類似。在成為“慢城”之前, 這里的空間完全是由當地農民所占有和使用的純天然物理性空間。依靠當地村民的傳統種植業, 處于丘陵地區的偏僻鄉村基本能夠自給自足。2010年之后, 空間內主體悄然發生了變化。最先介入的是地方政府, 政府部門按照規劃設計方案傾力打造“國際慢城”地標名片。在政府招商引資等政策性優惠之下, 大量帶有資本屬性的本土和外來創客開始侵入“慢城”的絕對空間。這些創客有些是從土地上解放出來的當地農民, 有些是外出務工回流的農民工群體, 當然也有些是看中了“慢城”的發展前景, 想要在“慢城”原始空間開發中分一杯羹的外來投資者。利益的聚合將原本身份迥異的各類群體牢牢吸附在了同一空間中。“慢城”建成后, 眾多游客紛至沓來。這樣, 政府、創客、游客分別以自己獨有的形式占據并改造了“慢城”的空間。椏溪鎮傳統農業發展的漸近范式宣告終結, 整體化的絕對空間隨之打破, 一個復雜性的碎片化空間初見端倪。這一空間形象的轉變印證了后現代地理學家蘇賈所言, “空間在其本身也許是原始賜予的, 但空間的組織和意義卻是社會變化、社會轉型和社會經驗的產物”[10]。當政府開始規劃打造“慢城”形象, 經營者和游客們拿到“慢城”入場券后, 農民便不再在“慢城”空間中享有主導話語權, 原有單純的農耕生產生活空間開始在資本邏輯的引導下四分五裂為一個個散見的休閑娛樂度假中心、農家樂、觀光景區等。而創客們又會為了迎合消費需求, 按照游客臆想中的“慢城”形象隨意在“慢城”藍圖上增添修飾, 使得原本是屬于當地人生產生活的空間, 越來越演變為外地人短暫休閑服務的娛樂性空間。當地人的生存空間遭到了嚴重擠壓, 外來游客們反客為主, 空間當中主客體格局存在著嚴重的錯位。農民在“慢城”空間改造過程中感受到的相對剝奪感日益加重。
圖4 椏溪鎮“慢城”空間結構示意圖
(二) 抽象空間階層化
“抽象空間”是由資本主導以及國家管理和控制的空間, 該種類型空間的存在通常被認為是一種政治化的工具, 用以表達政府的意志。“作為暴力和戰爭的產物, 它是政治的;作為國家建構的結果, 它是制度化了的。”[11]抽象空間對應的是資本主義社會形態, 在空間生產上具有碎片化、同質化、等級化的傾向。[12]隨著政府和空間經營者的進場, “慢城”開始由原先的絕對空間向政府主導話語權下的抽象空間轉化。“慢城運動”在高淳全面開展的初期, 正是依靠著政府帶有偏好性的政策幫扶帶動起來的。第一批農家樂試點, 采用的就是政府統一裝修和培訓的模式。在這6個試點打造完成后, 政府就開始逐漸退出了“慢城”空間的營造工程, 將具體事務交由新成立的“國際慢城管委會”進行管理。而管委會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仍由縣政府對口部門的副局長擔任。這一領導格局的設置使得政府無疑成為了這場“慢城”改造運動當中最具有話語權的角色。但這種自上而下的空間治理模式因其主觀偏好, 而導致資源配置不均或政策上厚此薄彼。第一批“吃螃蟹”的6家農家樂因起步早并得到政府扶持而發展得較好, 逐步成為了行業當中的龍頭。而后期自發興起的農家樂無形中成為了前期政府幫扶模式的附庸者。那些與政府部門走得較近、入行較早的農家樂經營者們由于掌握著更多的空間資源, 也更容易承接到政府合作經營項目。相比而言, 一些缺少政府幫扶背景、入行較晚的經營者想要躋身“慢城”主流的旅游市場資本循環當中, 比較困難。經營者內部也因空間資本的分配不均產生了階層分化。盡管如此, 每年本地還是會有大量自主創業的農民群體投身于“慢城”的旅游產業之中, 農民因旅游產業的獲益較之5年前增長了近三倍。[13]而那些完全依靠種植業生存的農民群體, 被視為“慢城”當中最不賺錢、最沒有地位的群體。
(三) 差異性空間倒置化
差異性空間是對抽象空間的超越, 與后資本主義時代相對應。差異性空間的生產, “意味著私有財產以及國家對空間之政治性支配的終結, 這又意指從支配到居有的轉變, 以及使用優先于交換”[14]。差異性空間一方面消解了空間的同質性, 另一方面強調了作為使用者的空間權利和價值。從慢城的空間生產來看, 慢城通過“農業慢城+文化慢城+健康慢城”的方式, 打造了一條與快速城市化發展迥異的道路, 同時也將原先生存型的種植業轉變為觀賞型、經營型農業。然而, “慢”農業日漸被異化為一種吸引更多商業資本、游客資源進入的空間符號。“慢”的空間使用價值越來越多地被形塑為可供商品化交換的價值。于是, 農民不再安心于對土地的慢耕細作, 而是步入了觀賞農業的快車道, 土地的交換價值凌駕于使用價值之上。在資本邏輯牽引下, “慢城”外的人想要慢下來, 而“慢城”中的人卻不自覺地越來越快。為了提供符號化的“慢”商品, 空間中的本土經營者們幾乎沒有休息日可言。這與《國際慢城憲章》的精神無疑是背道而馳的。《憲章》中為了更好地落實“慢”文化, 避免過度商業化的發展, 甚至規定了每周四“慢城”都要暫停營業。而當這一國際化的“慢”理念在高淳落地生根后, 卻日益資本化、效率化。在追逐經濟發展的線性思維模式下, “慢”鄉村與“快”城市發展相比的差異性優越感難以體現出來, “慢城”的空間改造不僅失去了原有農村空間的天然質樸, 更增添了許多人工雕琢的痕跡。“慢”空間的資本化交換價值被置于改造進程中的首位, 而原本應為最大化挖掘和利用的空間使用價值卻被人為地忽視了。本末倒置下的差異性“慢”空間打造, 使得真正地“慢”下來僅停留于口號和思想的層面上。一個真正的差異性“慢”鄉村仍舊有很長的路要走。
“慢城”空間再造:鄉村價值的重塑與回歸
針對“慢城”發展存在的問題, 需要對“慢城”的地域空間生產進行反思。反思的“重點不在于空間本身, 而在于產生空間的過程”, 以及將“空間最常作為一種控制和統治手段”[15]的問題所在。反思的目的在于重建“慢城”的空間秩序, 修復“慢城”的空間正義, 重構“慢城”的未來發展之路。
(一) 秩序重建:規范鄉村空間秩序
鄉村地域空間的重構升級是在工業化和城鎮化背景下, 農業經濟重要性下降、農業經濟調整、農村地方服務業興起、城鄉人口流動等多方面因素交錯作用的結果。多因素的影響使得鄉村的空間秩序發展難免失范。協調好多重外在因素的影響, 重建鄉村發展秩序, 關鍵在于把握兩點:其一是生產秩序, 鄉村地域空間的生產是鄉村發展進步的前提。“規范的空間生產實踐將有助于解決諸多與空間有關的復雜問題, 形成合理的人與諸多復雜人化關系和諧共處、良性共生的新發展生態。”[16]因此, 要促進鄉村第一產業和第二、三產業的有序結合, 為鄉村振興的健康發展與基層社會治理過程中的風險防范提供有力的物質基礎保障。其二是生活秩序, 雖然在農業現代化大生產的進程中, “荷鋤戴月老牛暮歸式的農耕生活已逐漸遠去, 但在中國人心靈深處, 仍然是敬畏自然, 親近鄉土的”[17]。“慢城”熱現象的背后也暗藏這樣一份揮之不去的鄉土情懷。這一情懷對于生于農村、長于農村的農民群體來說尤其難以割舍。因此, 鄉村振興不能拋卻農民的情感因素, 應最大化地保留鄉土人情、傳統風貌, 減少資本邏輯對于農民絕對空間生活秩序的沖擊, 讓農民能夠按照自己的生活節奏安排地域空間中的生產生活, 賦予他們以足夠體面的生存選擇權和生活自主權, 而非一味地敦促其去適應追趕城市快節奏的生活方式。須知, “適度的‘慢’其實就是高效的‘快’”。
(二) 空間復位:維護鄉村空間正義
“空間正義”作為一個被空間化的正義概念, 其應有之要義, 理應包含鄉村地域空間內部資源配置、參與機會、權利分配等方面要素的平等共享。該理念驅動下的地域空間設計, 空間中的任一行動者都能夠對于空間的發展走向擁有一定的話語權。但在具體實踐中, 現有的鄉村治理, 往往仍舊是單一的空間行動主體———基層政權說了算, 農民能夠參與鄉村治理的途徑少之又少。空間中的強勢話語權被法團化的當地政府所掌握, 鄉村企業與政府之間因為市場資本循環而形成了牢固的利益鏈接。資本的入侵使得農村社會的階層分化, 農民成為最邊緣化的階層。盡管其是鄉土社會中數量最為龐大的群體, 但是對于自己所居住的空間使用與開發, 農民一直未能有太大的話語權空間, 鄉村中的空間正義性嚴重不足。“慢城”當中抽象空間階層化的問題, 恰好反映出鄉土空間資源分配正義性的缺失。而空間中正義性的回歸, “是要面對非家長話統治模式的邊緣化現象, 在邊緣化政治中尋求組織, 采用調和的方法, 解放那些受這種特定形式壓抑的人群, 要將權力賦予那些受壓抑的群體, 而不是剝奪他們進入政治權力和表達自己意見的能力”[19]。是故, 鄉村中空間正義性的實踐, 也有必要回歸到弱勢群體空間話語權表達的問題上, 重建空間當中的主體間性。借助成立農民保護協會等非政府組織的方式, 打破弱勢群體的集體性失語。鼓勵農民在政府改造空間的過程中, 發揮監督性的功能, 通過實現空間多主體的合作治理, 使得草根智慧與廟堂智慧有機融合, “創造一個既包含自我又包含他者的框架, 并使得兩者都不處在支配地位, 這樣才是一個基本公正的圖景”。
(三) 土地增值:挖掘空間附加值
鄉村地域空間無論如何轉型, 始終都繞不過對于土地的合理化開發與利用的問題。當前農村土地爭端解決不好的最大癥結, 在于農民群體被補償的只是單一化的土地開發使用權, 更為重要的土地發展權益卻在無形中被剝奪了。農村土地的使用本身應該是為農民謀福祉, 為農業發展提供永續保障的。但伴隨著越來越多的農業土地被商業化征用, 農用土地的弱質性經過資本化改造, 土地的增值效益越發凸顯。被征用后的土地地價看漲, 看到有利可圖的基層地方政府, 在利益驅動下越來越多地依靠出讓土地的使用價值來換取土地開發的利潤。這一問題在上文所述的“慢城”土地規劃進程中同樣存在, 一個本應該與城市空間發展迥然不同的鄉村“慢”空間設計, 卻在后期發展過程中日漸陷入到了城市資本化、商業化的旋渦中。農民被剝奪的不止是土地的使用權, 更是土地的發展權益。為此, 要想留住農村的農用土地, 就必須要打破這種農用土地的尷尬境地, 提升農用土地的附加值。這一方面離不開政府的制度創新, 即在土地征用與開發過程中建立農民參與分享土地增值的機制。另一方面, 離不開農民主體作用的發揮。要通過農業技術培訓以及引導農民將農業生產與鄉村景觀服務業融合的方式, 提升農民自我利用和開發土地價值的能力, 讓農村第一產業的發展也能夠成為當地富有競爭力的優勢性產業, 以此來增強農民群體在與其他空間群體進行權利博弈時的底氣與資本, 而不是將土地的開發交給市場經營者與開發商。唯此, 才有可能保住農用土地本身的使用價值, 避免將農用土地過度投入市場化的資本循環當中。
當前, 將鄉村傳統與現代化發展有機結合的“復古”風尚正在成為鄉村振興發展過程中的一股新潮流。椏溪“國際慢城”發展為我們思考鄉村價值的復歸提供了一條可供借鑒的路徑。孟德拉斯在談及農村時曾形容道, “農業的緩慢發展可以給人一種安全穩定、千年平衡的印象, 與工業的狂熱相對照, 農民的明哲適度似乎是永恒的:城市和工業吸引著所有的能量, 但鄉村始終哺育著恬靜美滿、安全永恒的田園牧歌式幻夢”[21]。正是懷揣著這份田園牧歌式的幻想, 才掀起了一股以“慢城”熱為典型現象的逆城市化潮流。因而, 適應新時代發展要求的“鄉村振興”戰略, 必須從鄉村傳統中挖掘有價值的內容, 重新認識和發現鄉村的潛在價值和生態優勢, 找準適合鄉村自身發展的道路, 而不能一味地模仿、追逐城市的發展模式。在這方面, 椏溪“慢城”無疑做了有益的探索。這表明在現代化的大潮中, 鄉村可以通過自我價值重塑, 化劣勢為優勢, 實現新的振興發展。這一發展模式為實現我國城鄉融合發展, 讓城市和鄉村都能各美其美、共生共榮成為可能;也為化解當前鄉愁之惑, 根治“城市病”難題提供了良方。
但與此同時, 在椏溪“慢城”的空間實踐中, 權力與資本仍然起著主導的作用, 政府的自利性與資本的逐利性動機將不可避免地引發“慢城”的空間利益沖突。為此, 在鄉村振興與空間再造過程中, 要處理好鄉村慢發展與社會快速現代化之間的張力, 找尋鄉村傳統與現代發展有機結合的契合點。地方政府要少一些急功近利的思想, 外來投資者們要多一些對于自然人文的敬畏, 減少拜金和逐利的追求, 與農民群體協力保持住農耕文化本真的慢色彩, 也為城市保留住一個可以短暫徙居懷舊的“慢”空間。“慢城”唯有守得住那份鄉村生活的質樸, 才能守得住“慢城”發展的“根”。(作者:葉繼紅 張洋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