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要求在鄉村振興中堅持農民主體地位, 激發農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作為鄉村振興戰略的任務, 也應該堅持農民主體地位, 發揮農民的主體性作用。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與農民啟蒙是相輔相成、雙向互促、并行不悖的關系。因此, 新時代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 應該重視農民啟蒙, 并將其滲透、溶入培育過程始終。在新型職業農民培育過程中應該堅持“有蒙共啟”的原則, 努力將實現鄉村全面振興的現代農業、民主政治、鄉村文化、生態文明、社會保障等新時代的思想觀念傳輸給農民, 從而實現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與農民啟蒙的雙贏, 有力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
十九大報告提出, 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 必須始終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1]為了推動新時代“三農”問題的有力解決, 中央開始部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著力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 實現新時代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的宏偉藍圖。
一、問題的提出
繼黨的十九大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之后, 中共中央、國務院緊接著將《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 (以下簡稱《意見》) 作為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發布。《意見》首次提出“堅持農民主體地位”的基本原則, 明確要求“充分尊重農民意愿, 切實發揮農民在鄉村振興中的主體作用”。[2]堅持農民主體地位, 應該有兩個維度。第一個維度是就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外部力量而言, 即各級政府、資本市場與社會力量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過程中, 不能主觀武斷, 通過政治運動強制性地為農民設計美好生活, 而要尊重農民的意愿, 充分聽取農民的意見, 想他們之所想、急他們之所急, 以得到農民最大程度的擁護, 這樣才能調動農民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堅持農民主體地位的基本原則才能真正得以落實。第二個維度是就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內部力量即農民而言, 廣大農民要能夠在鄉村振興中發揮主體作用, 就必須跳出原來習以慣之的被動、等待、消極的思維窠臼, 正確認識國家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目的在于為自己創造美好生活, 從而積極、主動地參與到鄉村振興中, 充分發揮自己的創造精神。
如果說外部推動力量在實踐中相對容易堅持農民主體地位的基本原則, 那么, 對于農民而言, 真正將振興鄉村作為自己的事業投身其中, 積極發揮自身的創造性作用則相對而言要困難得多。因為, 當前廣大農民受到國家、市場、社會、歷史以及農民自身因素的影響, 其市場主體地位、政治參與意識、價值選擇能力、審美境界提升等還比較欠缺, 嚴重制約著農民主體性的發揮。因此, 在鄉村振興過程中要充分調動億萬農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首先應該積極提升農民主體性, 提升他們建設現代農業、參與鄉村治理、繁榮農村文化、保護生態環境、建設美麗鄉村、追求美好生活的積極性、主動性與創造性, 真正發揮其鄉村振興的主體性力量。
那么, 如何塑造和提升農民的主體性?這一追問則邏輯地指向了農民啟蒙。目前學界還鮮有“農民啟蒙”這一提法。從中國的啟蒙話語而言, 農民啟蒙當然地落在社會精英、知識精英身上, 跟普通大眾尤其是農民好像沒什么關系。農民常常扮演的是被迫害、被拯救、被號召、被教育、被建設、被代言、被救濟的角色, 很少有將農民與啟蒙相聯系, 提出“農民啟蒙”這一概念。但是, 從鄉村振興戰略而言, 農業現代化的關鍵在于農民, 如果農民不能擺脫“被”的角色, 缺乏獨立思考和價值選擇的自主性, 則不能發揮其偉大的創造性, 從而實現鄉村全面振興。因此, 農民啟蒙于鄉村振興而言則顯得尤為緊迫。
什么是“農民啟蒙”?所謂農民啟蒙, 即是指農民不斷突破既有“成見”的束縛, 敢于運用自己的理性進行獨立思考和批判, 自覺認知自身的存在狀態、確認自身的價值認同方式, 逐漸確立起自己的主體地位, 從而對現代化形成正確認識并努力投身其中享受現代化文明成果的過程。[3]農民啟蒙不是“啟蒙農民”, 或者說, 不能簡單地等同于“啟蒙農民”, 而是農民逐步發現自身、確立主體地位的動態發展過程, 是農民從“不成熟”走向“成熟”的“祛魅”過程、從“不自由”走向“自由”的過程。由此可見, 農民啟蒙的核心內容就是農民主體性問題, 提升農民主體性必須取徑于農民啟蒙之途。只有農民啟蒙, 才能不斷促進農民主體性的確立, 才能在鄉村振興中發揮農民的主體作用, 也才能為未來美麗鄉村建設開發更多的人力資源。
鄉村振興離不開人才支撐, 需要造就、匯聚更多“鄉土人才”積極投身鄉村振興的偉大事業。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就是培育美麗鄉村的現實和未來, 是為建設美麗鄉村培養、造就更多“鄉土人才”的重要途徑。《意見》明確提出將培育新型職業農民作為造就“鄉土人才”的首要任務, 大力開發農村人力資本, 積極破解振興鄉村的人才瓶頸制約。作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任務, 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必然瞄準廣大在鄉務農農民, 通過針對現代農業生產和農民科技文化需求的教育培訓, 使他們能夠具備現代農業所要求的能力素質;通過全力打造“職業農民”這個“新型職業”, 使“農民”成為有尊嚴、有地位、有吸引力的職業。既然新型職業農民的培育與農民啟蒙的對象相同、內容吻合、目標明確, 這就引發出下面的問題: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 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與農民啟蒙究竟是什么關系?如何以提升農民主體性為中心, 協調處理好二者之間的關系, 從而切實為鄉村振興提供強大的人才支撐?
二、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與農民啟蒙的關系厘清
當前“農民適應生產力發展和市場競爭的能力不足, 新型職業農民隊伍建設亟需加強”的突出問題, 對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提出了嚴峻挑戰。近年來, 各地展開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雖然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但還存在很多不盡如人意的地方, 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由于對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問題起點、理論架構、發展方向認識不足, 導致在具體工作中出現了某些偏差。有鑒于此, 我們經研究提出:培育新型職業農民的問題起點在于發展現代農業, 而不是農民問題;應該從培育“新型職業”而不是從“新型農民”入手, 架構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理論;同時, 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所輻射的對象人群, 不應當僅僅是在鄉的農民, 而應該更多地包含有志于投身現代農業建設的農村大中專畢業生、農技推廣人員、返鄉農民工以及退役軍人等。如果我們的立論成立, 那么, 既然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只包含一部分在鄉農民, 那么它包含的所有農民與“農民啟蒙”之間好像就關聯不大了, 我們前文所提問題就成為偽命題了。其實不然, 細論如下:
首先, 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為農民啟蒙播下了現代精神的火種。盡管當前新型職業農民培育還不能輻射到全部在鄉農民, 但是如果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能將納入其中的那一部分 (哪怕是一小部分) 農民, 通過教育引導使他們突破“既有成見”的束縛, 逐步樹立起現代社會所需要的意識、思想與觀念, 那么, 他們就會像火種一樣, 點燃其他在鄉農民突破既有成見束縛、追求現代精神的熱情, 從而推動農民啟蒙的發展。正如康德所言, 只有極少數的人能首先擺脫已然習慣的“腳梏”, 然后將自己在啟蒙中習得的觀念、思想、精神傳播給其他人。[5] (P61) 現實中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所選取的那一小部分農民, 恰恰是那些知識水平較高、年齡合適、思想解放、具有創新能力的農民, 他們經過有針對性的技術培訓尤其是思想觀念的引導, 能夠很快成長為具備主體觀念、創新觀念、道德觀念、法律意識、誠信意識等和掌握一定農業生產技術、服務技能、經營管理經驗的新型職業農民。他們將擎著現代精神的火種, 在更大范圍的農民中間傳播, 以自己的典型示范引領周圍的農民慢慢加入到建設農業現代化、實現鄉村全面振興的隊伍。就此而言, 新型職業農民培育一定程度上就是農民啟蒙的推進方式。
其次, 農民啟蒙為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提供強大的思想動力和精神支撐。《意見》明確指出, 加強農村思想道德建設, 弘揚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 培養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精神, 推進個人品德、家庭美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建設以及誠信建設, 強化農民的社會責任意識、規則意識、集體意識、主人翁意識等。這理應成為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主要任務和義不容辭的責任。當前新型職業農民培育不能僅僅停留在簡單傳授給農民現代農業生產技術的層面, 更重要的在于培養他們的主體意識、創新意識、法治意識、社會責任意識、誠信意識等現代價值觀念。惟有既重視傳授給農民現代科學技術知識, 又注重塑造他們的現代價值觀念, 才是新時代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根本目的和主旨, 而這恰恰也是農民啟蒙的目的和主旨所在。農民啟蒙一方面立足于中國式現代性, 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所包含的自由、民主、平等、法治等觀念作為最基本的思想支點, 以此開啟農民現代化的思想啟蒙;另一方面立足于鄉村文明, 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指導下, 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農耕文化所蘊含的優秀思想觀念、人文精神、道德規范等, 充分發揮其在鄉村振興中凝聚人心、教化民眾、淳化民風的作用。農民啟蒙的思想資源既立足于現代, 又扎根于傳統, 是傳統與現代的有機結合。將農民啟蒙滲透溶入新型職業農民培育, 就為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提供了強大的思想資源和精神支撐。
再次, 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與農民啟蒙是一項長期的、系統的工程, 都需要經過長期細致入微的工作才能逐步實現。如前文所述, 主體性是農民啟蒙的核心要義。人的主體性是一個長期的歷史生成過程。馬克思以歷史性、生成性的思維對人的主體性進行了科學的解讀:“歷史對人來說是被認識到的歷史, 因而它作為形成過程是一種有意識地揚棄自身的形成過程。”[6]可見, 主體性是人所潛在地具有并且能夠發揮出來的屬性, [7]只是這種屬性由于社會歷史條件的限制而長久處于一種被遮蔽的狀態, 需要在歷史的發展過程中不斷祛蔽、逐步確立。就此而言, 農民啟蒙當然也是一個不斷的歷史生成過程, 是隨著社會歷史變化而逐步向前發展。同時, 新型職業農民培育也是一項推動現代農業發展的基礎性、長期性的工作, 從將“農民”培育成為一種“新型職業”的角度而言, 其復雜性和系統性更是顯而易見的。長期性、復雜性、歷史生成性的共同特點, 將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與農民啟蒙緊密聯系起來, 一定意義上二者是融合在一起的。
綜上可見, 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與農民啟蒙是相輔相成、雙向互促、并行不悖的關系。某種程度上甚至可以說, 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就是農民啟蒙的主要內容和方式。誠然, 農民啟蒙是一項更為復雜、更顯艱難、更加漫長的系統性工程, 需要我們耐心做好長期性、艱難性的心理準備。但我們不能因其難、因其雜、因其遠而從一開始的時候就置之不理, 而應該從培育新型職業農民開始, 就將農民啟蒙融入其中, 充分重視并積極推動, 這樣從現實而言能提高培育工作的實效性, 從長遠而言也能深入推進農民啟蒙。
三、培育新型職業農民, 推進農民啟蒙
《意見》指出, 鄉村振興, 鄉風文明是保障。必須堅持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 提升農民精神風貌, 培育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 不斷提高鄉村社會文明程度。[2]傳承、發展、提升農村優秀傳統文化、加強農村思想道德建設, 是新時代提高鄉村社會文明的重要內容。只有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立足鄉村文明, 通過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農村優秀傳統文化, 同時吸取城市文明及外來文化優秀成果, 加強農村思想文化陣地建設和公共文化建設, 從而不斷推進鄉村移風易俗行動的展開, 為鄉村振興提供良好的鄉風文明保障。毋庸置疑, 提高鄉村社會文明最終要落實在農民身上, 只有農民的思想道德觀念得到提高, 鄉風文明才能真正落在實處。這就為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滲透、溶入農民啟蒙提供了政策指導、提出了具體要求, 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應該自覺承擔起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當前, 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實效性差強人意的另一個原因在于, 農民在思想觀念上對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認識不足, 未能充分認識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對于建設美麗鄉村、追求美好生活的重要意義。大多數在鄉務農的農民受到長期積淀而成的生活習慣、文化心理、社會習俗等固有“成見”的影響, 對接受新事物、新思想、新觀念、新技術存在一定的障礙, 還不能正確認識和對待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因此, 新時代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 亟需將農民啟蒙的工作理念融入新型職業農民培育過程, 切實從思想觀念上加強對農民的教育引導, 為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掃清思想觀念上的障礙。相較于為農民提供現代農業科學技術的教育培訓, 加強農民的思想道德建設則顯得比較困難和復雜。為了大力加強農村思想道德建設、提升農民精神風貌, 新時代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 還是應該將維護農民群眾根本利益、促進農民共同富裕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 以促進農民持續增收作為突破口, 調動農民參加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積極性和主動性。古語有言:“仁生于歉, 義生于豐, 故富而教之斯易也。”只有提高了農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才能順利地提升農民的道德精神風貌。但是, 農民收入的增長、財富的增加僅僅為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奠定了基礎, 還需要在此基礎上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 采取符合農村特點的有效方式, 堅持對農民進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道德宣傳教育, 提升農民的精神風貌。
因此, 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在以促進農民持續增收打開突破口之后, 還應該“趁熱打鐵”, 繼續將市場經濟、現代農業、三產融合、民主政治、生態文明等所要求的現代精神傳播給農民, 解決傳統農民在向“新型農民”轉變過程中思想觀念上的各種困惑, 破解在社會急速轉型過程中出現的, 農民迅速增加的物質財富與相對滯后的思想觀念之間的不平衡問題, 推進農民全面發展。首先, 應該將“三治合一” (自治、法治、德治) 的民主政治思想傳授給農民, 幫助農民養成自治的意識、方法和能力, 樹立法治的理念、精神和習慣, 發揮德治的主動性與積極性, 使崇德尚法、誠實信用、遵守規則、弘揚公序良俗成為農民的內在需求。其次, 應該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教育引導農民在保護、傳承、發展鄉村文化的基礎上, 積極吸取城市文化及外來文化優秀成果, 繁榮興盛新時代社會主義鄉村文化, 為新時代“留住鄉愁”提供保障。再次, 應該將“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傳播給農民, 加速培養農民的生態保護意識、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綠色發展理念, 教育引導農民養成保護生態環境、振興鄉村生態的生產生活習慣, 為把鄉村建設成為各具風土人情特色的環境優美、生態宜居、底蘊深厚的美麗鄉村提供支撐。最后, 應該為農民詳細講解農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等, 尤其要強化農民慢性病綜合防控意識, 提高農民對精神衛生、職業病和重大傳染病防治的警惕性。
總之, 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應該將農民啟蒙貫穿始終, 才能實現兩者互促共贏。
四、注重“有蒙共啟”, 推進新型職業農民培育
對于管理者、組織者、從業者而言, 新型職業農民培育過程中推進農民啟蒙還必須堅持農民主體地位, 注重“有蒙共啟”, 這也是發揮農民主體性的必然要求。
在中國的啟蒙話語中, 啟蒙往往陷于“蒙而啟之”的思維怪圈中。各界社會精英的觀念中, 農民啟蒙往往被主觀地理解為對處于蒙昧之中的農民進行啟蒙, 他們“幻想站在一個空曠無比的廣場上, 頭頂湛藍的天空, 明朗的太陽, 腳下匍匐蕓蕓眾生, 仰著骯臟、愚昧的臉, 驚訝地望著這些真理的偶像”。[8]這樣就將農民置于被啟蒙的地位而與自身相對立, 只注重對農民冷漠、落后、小農意識的批評, 以至于與農民產生隔膜。不可否認, 農民啟蒙也需要引導。正如康德所言, 對于普通大眾來說, 由于懶惰和怯懦, 他們甚至于已經愛好那副“腳梏”, 所能做的無非是“在極狹窄的溝渠上做了一次不可靠的跳躍而己”;只有極少數的人才能通過自己的奮斗而擺脫已然習慣的“腳梏”, 然后將這種“合理地估計自己的價值以及每個人的本分就在于思想自由”的思想、精神傳播給其他人。[5] (P61) 由此, 我們可以得出, 在現實中絕大多數農民要將這種自我啟蒙的可能變為現實, 還需要別人幫其將那副自己已習以為常的“腳梏”砸碎。但是, 打碎農民的“腳梏”僅僅是農民啟蒙的開始, 而不是農民啟蒙的全部。農民啟蒙關注的是農民在除掉“腳梏”之后如何自己行走, 即如何自主地建設自己希望的美麗鄉村、創設自己向往的美好生活。
因此, 新時代在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中推進農民啟蒙, 一方面應該以農民為中心、堅持農民主體地位, 真正尊重農民的意愿, 充分聽取農民的意見, 而不是由培訓主體主觀武斷地替農民規劃“美好生活”。“強調農民的主體性, 就應該使農民本身成為其利益的最佳判斷者, 并最終成為自己決定自己命運的主體, 而不是首先被看成是自上而下變革的被動接受者”。[9]換言之, 鄉村振興中農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只有農民才是最佳判斷者。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新型職業農民培育, 只是打碎束縛農民的“腳梏”, 而不是代替農民“行走”, 必須將農民作為價值判斷的主體, 這樣才能得到農民最大程度的擁護和支持, 也才能調動農民參加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另一方面, 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管理者、組織者、從業者等, 在推進農民啟蒙過程中應該堅持“有蒙共啟”的原則。“啟蒙者不能置身啟蒙范圍之外, 單純以啟別人之蒙為職志, 他本身既是啟蒙的行動者、也是啟蒙的對象”。[10]易言之, 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管理者、組織者、從業者等, 既是農民啟蒙的行動者、也是農民啟蒙的對象。因為對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管理者、組織者、從業者而言, 也需要深入農村充分感受農民的生活, 了解農民的所思所想、所需所求, 分析農民的生存現實和思想狀況, 探究他們對現代生活的合理欲求及其受各種錯誤價值觀念影響產生的偏差, 從而在具體實際工作中啟蒙自己, 這樣才能切實保證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效果。如若不然, 不從農民實際出發, 只是一味地“想象農民”, 主觀武斷用“倏”、“忽”“造福混沌”的方式開展新型職業農民培育, 將會造成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與“混沌之死”一樣的結局。因此, 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推進農民啟蒙必須堅持“有蒙共啟”的原則。
陸學藝先生“吃透兩頭”的理論對當前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堅持“有蒙共啟”提供了非常好的借鑒。當前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要能夠切實提高其實效性, 也一定要“吃透兩頭”:一頭是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政策, 正確定位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另一頭是當下農民的實際境況。尤其后者更是新型職業農民培育過程中要充分重視的, 不能“站在美國芝加哥大學來眺望遙遠的中國農村, 重國際前沿理論, 輕農村實地研究”。因此, 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從業者要走出辦公室、走出書齋, 響應溫鐵軍教授提出的“用腳做學問”, 象曹錦清教授一樣, 真正走到中國各地的地頭田間, 走向農村的街頭巷尾, 坐上農戶的炕頭, 將自己化身為農民, 切身感受農民冷暖、了解農民的所思所想、所需所求, 切實掌握農民對現代農業科技的認識、需求, 對現代觀念、意識、精神的認知及接受程度, 在制定合理的培育方案, 在塑造農民主體性的前提下, 將現代科學文化知識、農業生產技術、經營管理經驗傳授給農民, 從而在“有蒙共啟”中切實提高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實效性。新型職業農民培育這篇大文章只有在農民的田間地頭才能真正做好。
同時, 不論是農民啟蒙還是新型職業農民培育都不可能通過一場運動就能完成的, “畢其功于一役”的想法是簡單而幼稚的。正如康德所言:“一場革命也許會導致一個專制的衰落, 導致一個貪婪的或專橫的壓制的衰落, 但是, 它決不能導致思想方式的真正變革。”[5] (P62) 然而, “啟蒙”移譯中國以來常常被譯為“啟蒙運動”, 這種移譯往往造成對啟蒙的誤讀, 認為啟蒙是有組織、有領導、有目標的“運”而“動”之。[12]這種中國式的誤讀, 也可能影響對農民啟蒙的理解。因此, 我們強調, 中國農民啟蒙決不可能、也不應該是一場運動, 不是有組織有領導的“運”而“動”之, 而應該是潤物細無聲式的祛魅, 是自然、自發、在農民日常生產生活中進行的具有久遠歷史價值的精神和心智活動。新型職業農民培育中開展農民啟蒙, 絕不能將其當作一場運動, 而應該滲透溶入培育過程始終, 通過長時間的堅持才能夠逐步推進。
總之, 農民啟蒙與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是雙向互促的關系, 甚而言之, 新型職業農民培育一定程度上就是農民啟蒙。只有在新型職業農民培育中充分重視農民啟蒙的重要性, 注重從思想觀念上引導教育農民, 才能真正培育出符合現代農業的現實和未來要求的新型職業農民, 才能夠為鄉村振興造就更多鄉土人才, 強化鄉村振興建設性力量的人才支撐。(作者:李衛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