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是農業新舊動能轉換的助推器, 能夠有效組合土地、資本、勞動力、科技等現代農業要素, 解決“無人種地”“不愿種地”“種不好地”的難題, 有利于推動城鄉要素融合發展。在鄉村振興戰略背景下, 必須以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根本, 多措并舉、多方發力, 適應農業現代化發展的新要求, 構建農業社會化服務的新系統, 才能不斷提高農業社會化服務系統的能力和水平, 加快推進河南省農業現代化發展的新進程。
鄉村振興戰略是黨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戰略之一, 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立足我國的國情農情, 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變化, 在科學把握我國農業農村發展的進程和規律的基礎上作出的重大部署, 是新時代三農工作的總抓手。河南省作為農業大省、糧食大省、人口大省, 近年來農業農村工作得到了較快發展, 已經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 但也必須看到, 實施鄉村振興的偉大戰略, 實現農業現代化水平的進一步提升, 還面臨著諸多困難和挑戰。因此, 河南省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 必須以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 以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為前提, 構建全新的農業社會化服務系統, 加快推進河南省農業現代化水平再上新臺階。
一、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特征
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是一種以社會服務組織為載體, 各種專業合作經濟為平臺, 龍頭企業為牽引, 各種社會組織為重要組成部分, 覆蓋農業生產全過程的綜合體系, 是由社會性和政府性服務、無償和盈利服務相互結合、相互補充的系統。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既有基礎性、社會性、戰略性的特點, 也具有經營性、效益性、短期性的特點, 服務對象既面對傳統的小農戶, 也面對新型農業經營戶, 能夠為各類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提供全面有效、便捷有力的綜合配套的社會化服務。
1. 服務主體更加多元化。
新型農業服務主體既有提供農業用水、氣象、咨詢等公益性服務主體, 也有提供農業技術、農業人才培訓的準公益性的服務主體, 還有提供農產品加工、農業金融保險的營利性服務主體。各種不同的農業服務主體相互補充, 相互協調, 既各司其職, 又競爭有序。
2. 服務內容更加系統化。
農業經營主體對于農業相關的服務的需求已經從簡單的生產服務逐步轉向農業生產經營的全過程, 提出了全方位、多樣化的服務需求。順應農業服務需求的轉變, 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服務內容更加完整, 既能提供農業生產全過程托管保姆式服務, 也能夠提供少數關鍵環節甚至單一環節的定制服務, 滿足各個層次的經營主體的靈活需求。從服務內容來看, 主要包括農業咨詢服務、農業流通環節服務、農業技術創新和推廣服務、農業資金和保險服務等。
3. 服務性質更加社會化。
我國農業發展的過程就是在堅持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前提下, 通過社會分工與合作機制, 對農業要素進行重新配置的過程。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構建和發展的過程, 需要更多的工業部門和其他部門的介入與合作, 使得農業生產和服務分離, 因而農業生產主體和服務主體都可以在各自的專業領域追求規模經濟, 實現農業產業鏈的深度分工與合作, 建立農業全產業鏈的社會化。
4. 服務方式更加全面化。
農業主體的生產經營模式各有不同, 既有小農戶的分散經營, 也有新型職業農民的大戶經營, 還有專業合作組織的聯合經營以及龍頭企業主導的一體化經營。不同的經營主體和模式對于農業服務的種類、規模要求各有不同。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是由不同的服務主體構成的綜合系統, 能夠滿足不同的農業經營主體多層次、個性化的服務需求, 服務機制更加靈活化、服務方式更加全面化。
二、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構建的必要性
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是現代農業發展的有力助推劑, 能夠有效促進土地、資本、勞動、科技等要素的融合, 能夠有效解決“無人種地”“種不好地”的困境, 有利于推動城鄉要素融合發展, 加快推進河南省農業現代化的發展水平。
1. 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是解決“誰來種地”的現實要求。
隨著城鎮化的快速推進, 農村勞動力的大量進城離農, 農村勞動力低質化、老齡化現象愈發明顯, 人工成本快速上升, 農業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有地的不種地”“能種地的不種地”“種地的用工難”問題更加嚴重。通過構建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用市場化、專業化的服務取代一家一戶的個體勞動, 能夠大大提高勞動生產率, 有效解決誰來種地的難題。
2. 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是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有效銜接的根本途徑。
小農戶是我國農業生產經營的基本單位, 以小農戶的現代化帶動整個農業的現代化既符合歷史發展要求, 也符合客觀現實需要。在我省農業生產未來很長的時間內, 小農戶還是農業生產經營的重要主體。隨著農村經濟形勢的發展, 小農戶處于向現代小農加速轉變的階段, 小農戶面臨的生產規模小、標準低、成本高、抵御風險能力低等難題更加突出。因此, 構建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可以在不改變土地承包關系的前提下, 由各類社會服務主體為小農戶提供統一的規模化、標準化的代耕、代種、代收、代管服務, 把小農生產納入現代農業生產。
3. 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是滿足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需求的必然選擇。
隨著河南省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的快速發展, 農業發展的機械化、科技化水平不斷提高, 進而對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質量和數量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 傳統的農業社會服務體系已經不能跟上這樣的轉變。因此, 推進農業經營體制的全面創新, 就需要建立為現代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4. 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是推動城鄉融合發展的有力抓手。
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是農業要素重新組合的助推器, 通過要素的科學配置, 能夠提升農業自身的發展能力。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 既不能簡單地以城市為主, 也不是農村的自我行動, 必須要形成新型的城鄉關系。因此, 必須創新體制機制, 匯聚各方新興力量, 促進城鄉要素流動, 注入新興的社會力量, 構建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激發農業內部新動力, 培育新動能, 形成可持續內生發展機制。
5. 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是提升農業現代化水平的根本方式。
河南省農業生產不僅存在規模小、生產標準低、農產品競爭力不強的問題, 而且農業要素成本不斷增加, 農業經營主體所需要具備的素質和能力要求越來越高, 這就需要強化農業生產全程社會化覆蓋的范圍和效果。通過推動農業社會化服務發展, 利用分工協作的優勢, 一方面可以提高農業要素的利用效率和投入產出能力, 帶動農民節本增效和農民增收;另一方面, 將現代生產要素投入到家庭經營中, 有效進行規模經營、集約經營, 引導一家一戶的生產向專業化、標準化、區域化發展, 有效釋放農業生產力, 提升農業現代化發展水平。
三、當前河南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存在的問題
隨著河南省鄉村振興的全面發展, 傳統農業經營體制的社會化服務體系已經不能滿足農業農村發展的新要求, 越來越成為實現農業現代化的短板。
1. 服務主體自身素質不強, 管理水平不高。
農業服務主體總體上呈現出小、散、松的問題。規模不大, 集約化、組織化程度普遍不高, 抵御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的能力弱, 面臨著培育、發展、壯大的難題[2]。基層服務組織自立山頭、小品牌多、提供的服務項目單一、服務水平不高、服務產品附加值不高且同質化現象嚴重, 惡性競爭時有發生, 效益不突出。相當部分的服務主體還處于初步的發展階段, 主要表現為管理水平不高、管理機制松散、章程制度形同虛設。部分服務組織缺乏專業的管理人員, 責任分工不明, 專業技術人才缺乏, 對于人才的吸引力不足, 自身培訓能力不強。
2. 社會化服務的制度供給不足, 服務銜接機制不完善, 政府支持不夠。
政府對于服務主體的政策扶持體系、動力機制、風險分擔機制很不健全, 導致社會化服務體系的發展缺乏動力, 限制了農業現代化發展的進程。由于缺乏完善的銜接機制, 導致農業投入要素在不同主體之間、部門之間、行業之間、區域之間流通不暢, 缺乏統一整合[3]。地方政府部門對于服務主體存在多頭管理, 缺乏統一協調, 導致服務市場不規范。由于財政支持力度有限, 很多服務機構設施設備成本高、補貼少。各類服務主體普遍面臨著資金不足的壓力, 貸款難現象較為普遍, 銀行對無抵押的農業貸款興趣不高。部分地區稅費高、用地扶持政策落實難, 倉儲、庫棚等農業配套用地不足, 難以滿足農業社會化服務發展的需要;公益性服務機構發展滯后, 例如作為農民培訓主體的農業廣播電視學校, 由于長期缺乏資金投入、培訓場所缺失, 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
3. 服務內容不新、多元化服務需求難以滿足。
當前, 農業生產日益面向市場化、專業化和信息化方向發展, 農業經營主體對于單純的生產環節的服務已不再滿足, 對于資金技術、產業規劃、品牌設計、市場信息、金融保險、經營管理等方面的服務需求呈現快速增長的趨勢。由于受資金、技術和配套設施的影響, 當前農業服務內容依然是以農業產中的生產環節簡單服務為主, 從事加工、營銷等部分的服務依然薄弱, 影響農業發展的關鍵環節的服務不到位, 缺乏綠色、可持續、節約化的理念要求。不同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對于服務需求各有側重, 比如小農戶更需要面對面的服務以及專業合作社等中介機構的服務, 種養大戶和職業農民更需要信息化、電商營銷服務, 而龍頭企業則需要的是全產業鏈的服務[4]。面對這種多元化的農業服務需求, 服務供給不是根據市場實際需求, 而是依據經驗、常識的服務方式來提供服務, 結果既導致資源浪費, 又難以滿足農業經營主體多元化的農業服務需求。
4. 服務意識不強, 利益連接不緊, 缺乏促進小農戶發展的平臺和機制。
各類農業服務主體由于各自的定位和利益各異, 在一定程度上都存在著服務積極性不高, 服務范圍有待拓寬的問題。公益性服務機構主要是以一般性、指導性的服務為主, 但是由于職能定位不清, 不能有效統籌使用資源;各類專業合作組織為內部成員提供服務的能力不強、服務外溢少, 范圍有限;農業龍頭企業帶動能力不強, 服務的對象主要是關聯農戶, 缺乏為無關聯農戶服務的意識, 并且主要是以生產環節服務為主。很多服務組織運作不規范, 監督機制不健全, 合作意識不明顯, 沒有與農民簽訂規范的服務合同, 對于農民提供的服務, 大多停留在口頭上, 沒有與農民結成實實在在的利益連接體, 更沒有形成有效的分配機制。
四、河南省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構建的思路
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構建涉及很多方面, 需要多措并舉、多方發力, 才能切實提升農業社會化服務的水平, 適應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要求。
1.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各類服務主體的發展水平和能力是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基礎。相關部門應該作好頂層制度設計, 引導各類服務主體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完善內部制度, 制定出有力的政策進行多方扶持。不同專業合作組織是農業服務體系中最具有活力的主體, 要在技術、資金、人才方面給予傾斜扶持, 加強其在社會化服務體系中的基礎地位, 為農民提供更多的信息、資金和培訓服務, 真正成為組織農民、引領農民的現代經營組織。各類龍頭企業是構建新型農業服務體系, 提升農業現代化水平的關鍵, 要把發展龍頭企業作為支持服務主體的重點, 采取有力措施, 切實扶持龍頭企業的發展, 發揮其輻射帶動作用, 為企業在融資需求、組織建設、市場發展等方面提供有力的支持幫扶。
2. 提升各類基礎性服務機構水平。
要加大財政投入力度, 為那些短期效益不明顯、初始投入大、技術難度高、外部性強的農業生產經營環節提供服務供給。發揮政府在農業技術服務供給的基礎作用, 完善技術服務平臺。提升農村基層農業服務的供給能力, 設立類型功能不同的農業服務網點, 讓農民能夠方便及時的獲得各類服務。充分利用互聯網+的優勢為農民提供各類農業信息服務, 提升農業信息化服務供給的能力。切實提升農產品質量監管的水平和能力, 形成有效的監管體系和網絡, 制定農業社會化服務的標準化體系, 完善服務效果監督體制。
3. 著力構建有利于新體系構建和發展的環境。
各級部門要從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到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對于實現鄉村振興的意義, 必須把構建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列入議題。在遵循市場規律的前提下, 強化部門之間的合作與分工, 制定農業社會化服務的規劃方案和支持措施。要廣泛宣傳, 形成有效的社會氛圍, 切實構建關心、扶持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建設的良好環境。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廣泛參與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把社會力量引入農村, 把現代服務業引入農村。通過財政扶持、信貸支持等措施, 重點解決融資難、用地難等問題。鼓勵農機人員以入股、兼職、創業等方式提供服務, 推進各級部門真正為農民辦事、為農業服務。
4. 積極探索服務主體與服務對象之間的利益連接機制。
要在尊重農民意愿、確保農民利益的前提下, 構建合理有效的市場機制, 建立有效的利益分配細則, 積極引導農民多方面、多形式進行要素投入, 不斷提高服務的質量。要引導農民樹立市場意識, 通過市場途徑購買所需要的技術和信息, 借助農業服務達到增收增效的結果[5]。同時, 必須尊重農民的主體地位, 讓他們有更多的選擇權, 由農民自主選擇農業服務的模式和范圍, 從而讓更多的農民享受到多樣性、針對性的優質服務, 實現農業資源高效合理配置。
5. 創新服務模式。
按照發展農業全產業鏈的內在要求, 構建相應的服務體系, 提升服務能力水平。打破農業服務的“公”與“民”的界限, 通過整合資源、優化配置, 發揮各自優勢, 形成規模效益, 打造模式多樣、機制靈活、覆蓋全面的社會化服務的全新道路, 進而構建以基本公共服務機構為基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為依托, 多種形式共同發展的格局。重視農業產業鏈的延長, 加快推進服務體系向信息、營銷、生態等領域拓展[6]。按照現代農業發展的新需求, 大力支持農村各種新型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科技服務, 使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到農業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中。在重點農業服務的環節和領域創新資金投放機制, 確保農業服務體系建設的資金支持。
6. 完善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環境和機制。
按照循序漸進、尊重市場的原則, 加大對于各類服務主體的培訓和扶持, 抓好種養大戶、家庭農場主、合作社理事長的培養。進一步加大農村一線基層人員和技術人員的培訓力度, 提升他們的服務能力。提升新型職業農民的農業科技水平、經營管理水平、駕馭市場水平。制定優惠政策, 吸引農林相關方面的優秀人才到農村第一線, 營造一個有活力、有吸引力、可持續的創新創業環境, 打造素質業務良好的農業服務隊伍。(作者:邱書欽)